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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渠县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渠县支行电话)

(上接D313版)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17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四个项目公司(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各项目公司(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孙公司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孙公司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潮音桥支行)、公司及孙公司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公司及孙公司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孙公司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定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490.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8,131.34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转账手续费0.07万元和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尚未进行置换的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9.2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2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学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晓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鹿邑、渠县和汕头三期项目已按计划于3月完成点火并网发电,监利二期和丽水二期项目按计划推进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王学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7


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的要求,自愿披露运营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58,855.59万度,上网电量51,139.37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51,139.37万度,垃圾入库量159.97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42.58万吨)。


2020年1-12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 199,417.10万度,累计上网电量165,147.21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 165,147.21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624.44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596.72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8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的要求,自愿披露运营项目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56,272.72万度,上网电量47,630.87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4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47,630.87万度,垃圾入库量184.79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74.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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