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明确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土地闲置费,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等六项非税收入统一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前期,区税务局为确保划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做好基础工作。一方面全面摸底。与住建、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等部门对接业务,掌握征收规模、入库等情况。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培训。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浙江省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视频培训、全流程测试和业务辅导,熟悉非税收入信息平台具体业务操作。同时畅通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征缴流程,优化征缴服务,确保及时准确划转。试点当天,区税务局就顺利为纳税人开出第一张《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据悉,参考之前划归税务征收的社保费和多项非税收入,此次改革也是2018年机构改革的思路延续,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税收部门征管后,将有利于规范征收环节,填补漏洞,降低征收成本。本次改革重在提升征缴效率,重点在于更换征缴主体,对其他领域暂无影响。(供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来源: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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