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中美有双重税收协定(中美之间有税收协定吗)

王老板 / 春阳笔记


这段时间,美国一直在忙一件大事,那就是推动建立一个全球税收联盟。


7月10日,在G20峰会上,美国如愿以偿,各国就税收联盟协议达成一致。


但刚签的这个协议,颠覆性重构了现行百年的国际税制,意义重大,可以说是美国憋得最强大招。


01 国际税收的不同阶段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一个基本概念,什么是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简单说就是跨国征税。如果大家都闭关锁国,各过各的,那就不会有国际税收,但是只要国际贸易做起来了,那就一定会有跨国征税的问题。


国际税收的发展大概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跨国流动的主要是商品,比如我们向大英出口丝绸,大英卖给我们火枪,这个阶段的国际税收形式主要是关税。


后来随着主要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各国开始搞贸易保护,关税越收越高。


商品过一次海关就要剥一层皮,垄断资本家十分不爽。于是,为了避开关税壁垒,资本跨越国境,流向国外。


注意,以前跨境流动的只是商品,现在资本也跑出去了。


资本家在国外开办或者收购工厂进行本土化生产,这样就可以避开关税。


在海外开工厂,那人员也会跟着跨境流动,这就导致了纳税人和纳税收入的国际化。



资本家通过跨国经营在投资地获得经营利润;受雇的外籍职员在东道国获得工资津贴和劳务报酬。


当企业或个人在多个国家都有收入时,就会出现在多个国家重复纳税的问题。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中国人在美国买彩票中了100万,美国税务局先收50万的税,然后你刚回国,国内税务局再收一遍50万,那你这彩票就白中了。


这个时候,为了公平起见,相关国家就要解决一个问题:怎样才能不重复征税,而且把税收权益合理的在各个国家之间分配。


第二阶段


于是,国际税收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也就是我们当前的阶段。


当前的国际税制有两个重要基石:


一是OECD的《关于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


二是联合国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


这俩协议以实体存在为征税基础,终于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这里我们要重点解释一个概念:实体存在


这个概念很重要,关系到这次美国为什么要重建国际税制。



还是举例子,三星的总部在韩国,代工厂在越南,那三星就在韩国和越南同时有实体存在。


以实体存在为征税基础,就是说三星要在韩国和越南纳税,虽然三星的手机也买到了其他国家,但因为在这些国家没有实体存在,所以不用缴所得税。


本来这俩国际协议解决跨国纳税、双重纳税的事已经足够了。


但是,进入新世纪,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后,跨境流动的已经不限于人员、资本和货物了,数据也开始从境内流向境外。


在数字经济时代,脸书、谷歌、亚马逊这些互联网巨头在国外赚取了巨额利润,美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


这些科技巨头在欧洲赚钱,却因为没有实体存在,不用给欧洲交税,这很不合理。


于是,以实体存在为征税基础的现行国际税制,根基动摇了。


曾经让人头痛的双重征税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异化成了双重不征税问题。


按照现行的国际税制,科技巨头不但不用在欧洲纳税,而且如果他们把总部从美国搬到开曼群岛这些避税天堂,那他们可能一分钱的税都不用交了,实现完美避税。


我们知道为了安抚民众、拉选票,西方发达国家有点不顾实际的提高社会福利支出,主要国家早已入不敷出,美国式借债度日不是个例。


去年的新冠疫情就像一个对各个国家的压力测试,过去打肿脸充胖子的国家,现在都快撑不住了。


如果财政没钱,又不能像美国那样借助美元霸权,疯狂印钱,那日子应该怎么过呢?


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收拾这些偷税漏税的跨国科技巨头,当前全球市值最高的10家公司,有7家是科技企业,这些富可敌国的跨国巨头,偷漏的税款不是个小数目。


当然,巨头们不会坐以待毙,各国政府想要打“土豪”,那就一定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这次在G7、G20的幕后协调下,由OECD具体操刀,全球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同意了美国的这套全球税收联盟协议。


这个协议最核心的条款是用显著经济存在替代了实体存在原则


第三阶段


简单说,这个协议让国际税制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它主要包括两层意思:


一是同意了全球最低税率,任何国家的跨国企业所得税不得低于15%,这第一条直接让避税天堂凉凉。


二是跨国巨头必须将盈利的一部分强制留在经营所在国。


这一条的意思就是不管亚马逊在欧洲有没有实体存在,只要是它在欧洲赚的利润,都要留下一块。


这个协议是美国力推的,但听起来却像是美国在薅自己的羊毛,补贴别人。


难道美国秀逗了?这套美国四处兜售的协议,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阳谋”。


02 国际税收重构

所有国家都知道这套协议对美国好处极大,但所有国家又都拒绝不了这套协议。


我们先来看看这套协议对美国的好处。


首先,全球的企业所得税订一个15%的最低标准,那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这些避税天堂就没有竞争力了。


如果在开曼群岛开公司和在美国开公司,所有政策条件都一样,那你会选择把公司注册在哪?


肯定是美国,因为美国比开曼便利太多、强大太多。


你给美国纳税,美国就会给你提供各种便利,甚至保护你。这样本来在全球乱窜的资本和科技巨头,就会回流美国。


这套税制简直就是美国的吸星大法,剩下的利润、加上这些企业的技术与人才全部被美国吸走了。


第二,这个全球税收联盟协议终结了数字税。


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搞出了一个数字税提案。


根据这项提案,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都可以对境内的互联网业务利润征税。


换句话说,欧洲早就想拿美国的跨国科技巨头开刀了。



数字税的事闹了很久,欧洲和美国互不相让,其中法国最强硬,直接用谷歌、亚马逊、脸书和苹果的首字母组成了法案的名称。


当然法国的红酒也被美国“301”了。


这份新的全球税收协议推出之后,数字税就没有实施的必要了,美欧又可以握手言和,继续做表面兄弟了。


这里需要提一下英国,在数字税问题上,英国跟法国一样的着急,没少给大哥下绊子。


第三,这份协议能让科技巨头名正言顺的获取数据。


在数字经济时代,大量人群产生的数据,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源和战略物资,科技巨头在海外拿到的各国的数据,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云计算的“原料”。


更重要的是,数据的价值已经不单单是经济方面的事情了,更涉及到国家安全,某滴最近的事就是因为这个。


美国的企业只扔下一小块利润,就能让其他国家感恩戴德,然后名正言顺的拿到数据,这笔账怎么算都稳赚不赔。


第四,科技巨头其实白嫖了所在国的基础设施。


科技企业能如此暴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搭便车”。


线下的企业,无论是大型商场还是街角小店,产权清晰,店铺的一砖一瓦都要花钱。


反观线上平台,巨量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都是国家掏钱,而且用户参与平台交易所产生的网络使用费用还需自行承担。


换言之,各国在网络基础设施上的投资成了科技巨头利润的一部分,拿出一小块利润,白用基础设施,不亏。


总之,这个协议能让美国的数字巨头更合法、更平稳的在海外发展,依靠着已经建立起来的垄断优势,美国的科技巨头牢牢控制住了其他国家的数字主权,而代价只是一小块利润。


其他国家不是不知道这些,只是疫情之下,实在急等着米下锅,先拿一部分利润救急,以后的事只能以后再说了。


除此之外,包括欧洲在内,因为大多数国家的数字经济落后,本土数字企业十分不争气,所以除了眼睁睁看着美国巨头一家独大,一时之间也没别的办法。


中美两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很大,已经把其他国家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联合国《2019数字经济报告》显示,全球数字经济活动高度集中于中国和美国,两国共占有全球超过75%的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50%的全球物联网支出以及75%以上的云计算市场。


在数字经济时代,未来中美在科技领域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在硬件方面,双方竞争芯片、竞争5G、竞争新基建;在软件方面,双方竞争科技巨头的海外扩张、竞争国际规则制定。


这套新的国际税制,可能会让美国在企业扩张和新规则制定上占得先手,这可能是比较麻烦的地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