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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业性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吗(非公司私营企业属于个体工商户吗)


该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向抚顺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公司将职工的年终奖励等福利与年休假权利相绑定,欲获得福利则必须放弃休年假的权利,这显然违反了《劳动法》及《职工年休假条例》。


年终奖是年终奖,年假是年假。年终奖励和未休年假补偿在法律性质和意义上完全不同,不属于重复支付情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这说明,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者休年假的合法权利,尽管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发放年终奖,但不存在以牺牲年假换取年终奖的道理。


讽刺的是,该公司不仅将年终奖与年休假进行捆绑,面对职工讨要年休假补偿后,竟然以年终奖与年休假只能“二选一”为由,将该职工告上法庭,活脱脱是“耍无赖”。


还值得追问的是,从2015年开始,该公司一直在实施“年休假与年终奖励二选一”制度。如此再明显不过的违法行为,却持续了数年时间。除刘先生外,可能还有不少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对此,劳动监管职能部门也应主动介入调查,维护其他职工权益。


说到底,法律始终大于公司规定,公司规定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凡与此背道而驰的公司行为和相关企业,都该及时处理惩戒。唯如此,才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维权更有底气,敢于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说“不”。


校对 |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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