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表示,整体来看,给出的方案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按照统一规则计算;二是“打折”受让,受让比例预计较高,以满足绝大多数投资者的诉求。
那么,从现阶段的情况看,个人投资者的选择或主要取决于哪些方面的因素?
“不过考虑到安信信托业务的复杂性,且涉及的业务多为房地产股权投资,在当下的大环境下,回收周期长,面临的不确定性更大,建议大多数中受益小投资者选择接受本次受让方案。”林立进一步指出。
“而对于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者,可以根据对自身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酌情选择远期兑付或者继续执行原信托合同。权转让”林立表示。
林立对记者坦言,如此大规模的信托受益权受让从整个金融市场来看较为罕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经过两年多的等待,安信信托的自然人投资者问题有了较为明确的解决信托方案。
诉讼方式是否可行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采访业务了解到,此次维安受让的信托受益权包括此前被监管开出罚单的违规项目。从受让角度来看,属于第三方的报价行为,与安信信托是否被行政处罚没有关系。
那么,违规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是否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而获得赔偿,而不用承担损失呢?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安信信托在前期经营中存在某些违规行为,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安信信托的业务法律责任。但从《九民纪权转让要》《关于受益权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看受益权,打破刚兑已经是一个不可逆的趋势。
“此外,违规行为和投资损失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即便证实存在因果关系,还有过错比例分担、诉讼费用等问题,最终判决结果对投资者而言也有可能并不比维安提供的方案更有利。”该人士进一步指出,这也是投资者在做出选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该人士看来,因为安信信托受益涉及项目众多,风险处置情况较为复杂,司法审理时间一般相对较长,很可能长期无法有最终定论。对于个人投资者,在诉讼过程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巨大的隐性成本。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