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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累计(个税年初未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年终清缴时候可以增加吗)



  累计扣税会不会多缴个税?


  答:累计扣税是不会多缴个税的。


  累计扣税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在专项附加采集之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之后每次进行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税款为负值的情况下,则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实行多退少补。


  累计预扣法指的是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法对于每月收入波动较大的纳税人是较大的利好,假设某月出现了额外收入,如果按照累计预扣法,则会优先使用全年的低税率额度。在全年工资均匀的情况下,累计预扣法带来的影响就是早期缴费多,后期缴费少,但是总数是不会变的。


  综上所述,累计扣税不会多缴个税。


  累计预扣法案例分析


  案例:


  小李税前工资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今年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所以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


  累计预扣法: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是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余额是负值,则暂不退税,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然是负值的情况下,则纳税人可以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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