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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待遇(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怎么样)


这两天南京疫情给大家贡献了不少段子,近日有网友吐槽:所有经过南京的外地人都被拉去隔离,而南京人却都还在正常上班工作!


不愧是“苏大强”精神!


但玩笑归玩笑,目前形势下,南京的疫情还需严肃对待,疫情之下的南京,如今都是什么样的状态呢?




一、停摇号、停开盘、停接待,南京楼市全面线下转线上!


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受到影响,楼市也一样。27日深夜,南京发文暂停楼盘开盘活动,开展线上服务!


目前据了解,南京20多个售楼处已经关闭!BUT,距我们了解,目前多数开发商还是正常办公状态!


1、房产局深夜通知:暂停楼盘开盘活动,开展线上服务


27日深夜,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紧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重点如下:


① 暂停楼盘开盘活动公证摇号、集中选房等楼盘活动一律暂停;


② 开展线上服务,通过网上咨询、房源展示、电话问询等方式提供服务。


③ 集中式租赁公寓,采取24小时防疫管控。



原文如下:


江北新区建交局、各区房产局(住建局),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企业:


按照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最新部署,更加规范疫情期间房地产相关企业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楼盘开盘活动。严格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精神,管控群体性活动,暂停开展公证摇号、集中选房等活动


二、积极开展线上服务。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服务企业积极采取网上咨询、房源展示、电话问询等方式,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各相关企业要落实限流等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验码、佩戴口罩、1米线等防控措施。对于集中式租赁公寓,严格落实专人负责,采取24小时防疫管控。


四、落实员工防疫措施。各相关企业在疫情期间要加大对员工的关心关爱,要求企业人员及家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出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定期健康监测措施。


五、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各区卫生防疫和房产部门的指导下,更加严格高标准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7月27日




2、超20家楼盘暂停接待,涉及河西、南部新城、江核、燕子矶、江宁


不仅如此,早在房产局通知之前,南京就有超20家楼盘已经关闭售楼处暂停接待,其中包括关注度较高的河西、南部新城、江北核心区、燕子矶,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江宁板块。


① 江核中交锦方率先暂停接待,预约通道已关闭


江北核心区纯新盘中交锦方早在7月21日便已率先发布通告,暂停预约接待微信公众号预约端口随之关闭,后续开放情况需等待通知。



② 河西海玥、中国府、源璟等十大楼盘售楼处关闭!


笔者问了相熟的几位置业顾问,均表示售楼处已经关闭,包括河西海玥万物、葛洲坝南京中国府、颐和源璟、长江华府四大豪宅都已暂停接待,此外万科翡翠滨江、金茂府、紫辉时代广场、青奥村、璞境、仁恒江湾世纪等售楼处均已暂时关闭,后续开放情况将另行通知。


海玥万物


颐和源璟


③ 南部新城两大热盘置业顾问被通知在家办公


除了河西外,大校场金陵华夏中心及金地大成雅境的置业顾问已被通知在家办公,不过据悉售楼处将留值班人员,还可以正常接待。


④ 燕子矶、鼓楼、江宁部分楼盘暂停接待


除此以外,城北燕子矶万科燕语光年、鼓楼恒盛金陵湾、江宁东山海玥华府、九龙湖金隅紫京云筑等盘已暂停接待,如想了解更多楼盘消息,可线上咨询置业顾问售楼处开放情况,以免跑空!




二、人社局: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居家办公需依法支付工资


另外,此次疫情爆发,不少南京人不得不居家办公,对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居家办公薪资怎么结?


别担心!就在昨天,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苏康码“黄码”职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有关年休假使用、工资支付等问题的答复意见(一),明确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



原文如下↓


一、关于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职工有关假期问题


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有条件的,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当事先告知职工,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


职工在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期间“黄码”,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的,相关假期不因与居家隔离观察时间重合而顺延


二、关于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职工工资支付问题


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企业未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职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三、保障“黄码”转绿职工的劳动权益


企业不得以职工“黄码”居家隔离观察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黄码”转绿的,职工应当及时告知企业,按照企业要求及时复工,履行劳动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的,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企业应保障职工的劳动权利,及时安排“黄码”转绿的职工恢复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安排职工复工。


职工因“红码”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有关假期、工资支付等问题,参照以上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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