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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企业税务筹划咨询热线(荔湾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或“建工集团”)100%的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水电,证券代码:002060)自2022年3月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他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6日和2021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2.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21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3.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215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公司根据通知书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二、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自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变化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论证后,做出的审慎决策。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后续公司将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3月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陈鹏飞先生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所以董事陈鹏飞先生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在此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和使用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在此对外捐赠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具体捐赠事项进行对外捐赠和使用额度。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29,100万元,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24,932.47万元。


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陈鹏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建工控股、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公司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联合承接及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实际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2021年度与关联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主营业务: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内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对外进行抵押、转让、变现和投资等资本运作。建筑及建筑关联类企业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商品房购置、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租赁及综合家居服务;劳务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健康与养老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2层。


(5)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建工控股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建工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2)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3)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灌溉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208房。


(5)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兴粤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弓毅伟。


(2)注册资本:90,100万元。


(3)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13楼1308室。


(5)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刘则邹。


(2)注册资本:18,500万元。


(3)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46号。


(5)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肖鸿韬。


(2)注册资本:3,508万元。


(3)主营业务: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启闭机设计,加工、制造金属结构件,起重设备制造和安装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48号。


(5)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江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罗柱。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测。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63号。


(5)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沈云泽。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


(3)主营业务: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等。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市新公路白贤堂。


(5)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梁国江。


(2)注册资本:2,689.66万元。


(3)主营业务:混凝土及其制品、构件的加工、销售。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706号。


(5)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官雄忠。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主营业务: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村塘贝北路1号(自主申报)。


(5)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蒙绪权。


(2)注册资本:17,126万元。


(3)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森林经营和管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标代理,物业管理。


(4)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宏威路省建筑构件工程公司办公室二层(住所申报)。


(5)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32%的股权(含直接持有公司36.48%,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84%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该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计划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市场变化以及所签合同大多为跨年合同而导致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变化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论证后,做出的审慎决策。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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