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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药品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其中,因其家庭情况已在民政、扶贫是等部门予以认定的,所在学校原则上不再公示。
严厉打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免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药品参保人员医分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免费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税收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编码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多少基本功能服务。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多少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即个人通过网络从事查询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5月1日的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的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关于取消部分钢是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5月1日施行。《办法》明确,企业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和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者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编码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法律明确,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查询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分类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银保监会今年年初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税收在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中使用“承诺续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5月1日起,不合规范的产品将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