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
2022年1月1日起,
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内的四项非税收入
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在各部门有力配合下,
沂源县下好“先手棋”,
打好“主动仗”,
积极作为、有序推进土地出让收入转税务。
一是密切配合,畅通征缴渠道。提前介入,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研判划转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各部门互相配合,进行多轮线上线下测试,疏通平台信息传递堵点,做好征缴流程与不动产登记流程的信息共享工作,确保费源等信息传递的互联互通。
二是合纵连横,设置核费、不动产登记、征缴“一条龙”服务路径。按照划转职能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费源信息的提供,税务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征缴。通过合署、合部门办公,将出让收入的核算、征缴与不动产登记合并窗口,采取“一条龙”服务,实现一窗受理,核费、登记、收费业务全部办结。
三是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动产中心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精简优化流程,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职能划转,确保划转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1月24日,沂源县相继向32户缴费人开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征收金额合计1.42亿元,标志着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在税务部门平稳有序落地。
下一步,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和税务窗口将紧密写作,坚持把依法征缴、按时缴费理念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精准有效开展征收工作,努力为推动沂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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