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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赡养老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单位职工3月16日至5月31日是2021年度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专属时间段,当然这段时间办理所得税清缴的各位,也不用提前预约,随时可以申报;由于每个人实际情况不一样,可能涉及补税,也有可能涉及退税,请大家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按照提示操作要求,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兔影响个人涉税风险。以下是本人的操作,各位小白想了解如何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赡养老人退税,也可以学习了解。

1、登录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完善个人资料,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要如实填报。


2、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点击“赡养老人”,


3、填报前,要收集好身份证等资料。点击进入填报


4、选择扣除年度,选择被赡养人的关系。


5、添加被赡养人的信息,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只有其中一位可以享受扣除,不能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7、赡养老人申报方式有两种:通过扣纳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一般来说,

a、有单位的:选通过扣纳义务人申报;

b、没单位的: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c、有单位的但专项扣除信息不想让单位或其他人知道的,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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