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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财税知识必须知道!2020年跨年发票不能报销?

都说创业容易守业难,这些企业经营知识你都知道吗?

一、我在贵州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今年想回成都了,能不能直接用这个营业执照继续经营呢?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比如像网络、科技等性质的公司,没有在异地设置经营点,而是通过网络进行异地业务经营的。

同时,该《答复》也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登记。

如果你是想在成都直接设点经营,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你不想在贵州经营了,打算直接回成都进行公司经营的话,则需要跨省办理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具体操作步骤可以拨打电话400-000-5177进行免费咨询。


二、2020年的发票,2021年1月还能报销吗?听说跨年发票不能入账,应该怎么处理啊?

跨年发票是可以报销入账的,企业存在跨年度发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业务发生在上一年度,款项支付也在上一年度,却没有在上一年度收到发票。比如,有些广告业务需要先付款,广告也已经投放了,但元旦节过后才收到发票。

2、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报销做账,报销和做账时间是在次年的。比如,出差人员1月份报销上一年度12月份的出差费用。

那么跨年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

1、 对企业发生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在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为追补太麻烦,建议能不追补就不要这样操作。

2、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对于确实属于当年的成本或费用,但是收到的发票却是次年,我们就可以这样处理。

公司会计在操作时如果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作2021年的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三、签了一份合同,但上面只有法人签名,没有盖公章,这个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此,只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和自身职权范围内所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也应该是有效的。

但是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那么这个合同即使只加盖了公司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对外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只盖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盖公章,合同都尚未生效。

这句话一般都在合同的末尾,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查看。

如果签字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员时,由于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单位对外的某种行为。

因此他们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其签字行为才能约束公司,并使合同生效。签合同时,要保留公司对签字员工的授权文件。

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当企业是合同主体的情况下,建议签合同时最好都加盖公章,如果实在无法加盖公章的,也应当以其他方式进行主体上的确认,或者保留其他相应证据证明合同主体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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