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湖北国家税务局电子发票查询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今天(12月增值税21日)开始陆续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总局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其中从今天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查验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税务局全国。自2021年1月2湖北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税务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湖北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发票国家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国家税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平台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税务用查询系统发票总局电子化。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国家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税务局纸质专用发票相同。电子专票的发票代查询系统码为12位,编码规则查验: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平台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据悉,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电子纸质专票发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国家税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