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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浙江的疫情形势不断向好,但还有不少人处在隔离中,这些人何时能解除隔离?
孙黎明: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目前还处在被绍兴隔离的对象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以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要集中隔失信离医学观察的名称其他人员。隔离对象在失信隔离第1、3、7、名称14公司注册天,将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实施“双采双检”。对所有入查询系统境人员,在人员名单第10天增加1次核酸检测。
隔离对预象解除隔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隔离对象在集中越隔离期满时的核酸检测“双采双检” (即不同采样人员、不查询同厂预家检测试剂、不同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结果均为阴性;绍兴
同步采集隔离对象所住房间等环境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医学观察组确认隔离对象无相关异常症状。同时,解除隔离后还要按照规定开展居家健康监测。
城区最后也提醒隔离对象,在隔离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与他人直接接触。每日早晚规范测量体温,按要求向集中隔离场所医学观察组工作人员报告体温、人员名单症状等健康状况。越在接收和解除隔离需转运等情况下,应落实佩戴口罩等个查询人防护措施,保持人员之间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查询系统、物交叉感染公司注册城区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