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向国土局下达检察建议书
2018年4月,固始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固始县某石料厂、某石材有限公司等四家采矿企业存在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的线索,固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存在怠于履行征收职责的情形,可能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侵害。
陈军检察长到矿区督查
经信阳市检察院批准,固始县检察院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该案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启动了诉前程序。
检察官到矿区督查
固始县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干警多次赴该县国土局和相关采矿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18年5月向国土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固始县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检察建议书整改落实工作会,要求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到检察建议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严格、公正执法, 并采取依法催收、限期整改等有效措施,确保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得到落实。
昔日矿区
今日矿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