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统筹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消费等评估,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并建立老年人台账档案。同时,推进评估结果在全省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制定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2022年底前,全省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
二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纳入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清查自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预计2025年前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优化三级中心运营机制。2022年起,逐步完善三级中心功能,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重点突出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培训示范、服务指导、资源整合功能,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逐步转型升级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区域供需衔接、资源统筹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共同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