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物业财务都有哪些工作内容(物业公司财务部主要工作内容)

第二章 区域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第五条 区域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学历要求、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具体为:


(一) 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品行端正, 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二) 业务素质:熟悉经济、财会法规,严守财务规章制度,具有较





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工作经验,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三) 学历要求:具有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四) 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环境


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 在所在企业或其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财务总监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 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岗位权责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八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包括:


(一) 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遵守物业总部各项会计准则和管理制度,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二)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 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三) 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


(四) 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 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 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


(三) 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的使用效率。


(五) 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 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七) 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税务筹划, 合法降低公司的税务成本。


(八) 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向上级公司报送各项财务资料及报告重大事项。


(九) 定期向上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十)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 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 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 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 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一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 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 参与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改革改制等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 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 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


额资金支出联签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限:


(一) 参与所在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促使其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二)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


(三) 有权组织所在企业各职能部门、下属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四) 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





(五) 企业盈利规划、资金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或协议等, 在所在企业内部须经财务负责人会签。


(六) 企业会计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辞退和奖惩,必须事先征求财务负责人的意见。财会机构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第十三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负责人有权拒绝签字: (一)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 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 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 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当所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或将发生以下重大事项时,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向总部公司报告:


(一) 所在企业经营实绩与预算出现超过 10以上的偏差。(看股东会、章程)


(二) 因违法或经营失误等造成所在企业资产发生损失或潜在亏损。(三) 因被投资的全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发生亏损、破产或被收购,


致使所在企业投入资本及其权益大量减少。


(四) 所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税务纠纷或其他重要未决事项。(五) 所在企业变更主营业务、对外投资。


(六) 所在企业购置或购建单位价值较大的资产、企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或毁损。


(七) 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八) 各项融资事项。


(九) 所在企业其他重大的财务变动事项。







第十五条 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各级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


司报告所在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一) 财务负责人按月度、季度报告所在企业下列情况: 1、 所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情况;


2、 所在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资料;


3、 所在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周转情况及其分析评价;


4、 所在企业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 财务负责人年终应报告下列情况: 1、 所在企业年度经营管理情况;


2、 所在企业预算完成情况;


3、 所在企业下一年度预算及预算编制说明;


4、 公司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应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七方面内容:忠于职守, 廉洁自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谨执业,保守秘密;科学理财,精细管理;勇于创新,踏实进取;以身作则,发挥表率;服务社会,追求卓越。


第十七条 应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


第十八条 应认真学习总部公司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总部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应努力学习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断实现知识更新,







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仅要具备财务与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而且应当具备现代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熟悉所在企业涉及的业务知识。


第二十条 总部公司定期组织各区域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相关培


训交流。




第五章 区域财务负责人的任免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会同财务管理中心对外派财务负责人进行资格认定,提出 企业财务负责人建议人选;经物业总部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部办公会审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聘任或解聘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换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由物业总部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轮换安排。


第二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 患病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二) 因违法、违纪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三) 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失职渎职,甚至违法乱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 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向物业总部递交年度述职报告, 总结年度工作业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年度的工作目标。


第二十五条 对财务负责人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包括日常财







务工作考核、财务负责人述 职报告评价、所在公司业绩评价等内容,具体考核标准由物业总部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物业总部公司负责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负责审


议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并提出年度考核意见。


第二十七条 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物业总部公司提出调整和任免财务负责人建议方案的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将免除或调整其工作岗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