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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解释申诉(行政复议 行政申诉 行政诉讼区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您好!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人民检察院已对您的申诉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了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第5款关于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监督申请,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规定,您反映的申诉案件我院依法不再受理。如您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请依法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反映。



第一次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回复!跟自己原先预想的一样。


由于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是对结果不服,因为依据自己的法律与证据判断,自己可能有一点的胜诉的概率,所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试一试……



由于申请了好几个行政诉讼的案件,第一次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预计其他的行政诉讼的案件申诉的结果,估计与上面的一样吧!


还好是网络申请,没有什么成本!继续过好现在的生活更重要了,申诉只能半年后,再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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