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介绍,少量公民漠视个人信用、个人征信,认为卖掉一张无存款的空卡是“无本生意”,其实不然。一旦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或者冒名开户,本人被纳入黑名单,其个人所有账号只能到银行柜台进行,所有非柜台业务、支付业务都将被暂停,为期5年。同时,5年内也不能新开任何银行卡。
同时,武汉市反电诈中心将涉案手机卡开卡人身份通报给三大运营商,纳入全市黑名单库,全面禁止在武汉市开办新号卡。
据介绍,武汉警方探索建立“银行—公安—运营商”三位一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落实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肃清行业乱象。协调市人行加强对涉案对公账户和个人账户开户较为突出的部分商业银行追查问责,强化内部通报整改。今年以来,先后约谈15家银行省级分行及辖内46家支行网点,问责支行(网点)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12人。与此同时,市反诈中心对前期开办银行账户和号卡较为突出的支行及网点不定期派员进行暗访,对于出现违规现象将直接通报市人行及三大运营商开展倒查追责。
武汉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卖卡”。非法出售、出租、出借、冒名开办个人银行账户或手机卡,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尚未涉入案件也会让个人信用受到重大损失,请广大市民珍惜个人信用,以免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