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上海增值税红字发票流程(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流程图)

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正式实施,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如果纳税人发生 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的情形,该怎么操作呢?来看这五问五答吧!



纳税人A


我公司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2019年4月1日后,发生了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按照什么税率开具呢?


回答


应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16%的开负数16%,10%的开负数10%。



纳税人B


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客户已经申报抵扣了,我公司应该怎么办呢?


回答


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纳税人C


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付客户,之后发现开票信息有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客户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弄丢了(客户尚未抵扣),我公司应该怎么办呢?


回答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纳税人D


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付客户,之后因应税服务中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客户尚未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及时退回,我应该怎么操作?


回答


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纳税人E


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给客户,因销货部分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我应该怎么操作?


回答


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