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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工作规程电子调账(调账通知书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云南省税务局公布“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新系统到底有多强大?对企业有何影响?企业应如何应对?




01


社保征管系统来了


税务局刚刚通知


8月19日,云南省税务局公布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知:







该通知中明确:税务局将于2021年9月1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




除此之外,近期,湖北、海南等地税务局也公布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计划。








那上线的“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有多强大?




据悉,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建设与人社、卫计委等多部门联通的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改造、升级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各自的业务系统,搭建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社保费征收相关的数据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交换,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可以看出,新系统实现了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社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人社局获取劳动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认、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就业失业等非税信息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




1、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02


社保严查开始


即日起!这7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一、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三、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四、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五、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六、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不合法。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







七、代缴社保







03



不缴或少缴社保


会有什么后果


社保不缴、少缴、代缴社保,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




企业不缴或少缴社保有何风险?







04


一图掌握社保缴纳相关事项


转载:梅松讲税


智能稽查形式下 从数十个稽查案例看未来五年税收征管查趋势和防范


如果问企业怕什么,怕经营不善,怕政策多变,怕市场莫测,怕……答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如果问 企业在税务方面最怕什么,估计有百分之九十的回答都是,最怕税务稽查!一旦被税务机关通知准备接受 检查,意味着大概率会补税,补税就会产生滞纳金,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行政处罚。可是一个“怕”字显 然不能解决问题,墨菲定律告诉我们,越害怕的事情越可能会发生。当务之急,是企业如何做到镇静自若, 从容应对。 近日,国办、中办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提高服务、规范执法和精准监管三 方面明确了未来五年税收发展和改革的方向。 因此,本次课程以税务稽查案例为抓手,以“金税四期”即将建设上线为契机,将企业日常业务中可 能出现的风险点给予企业提醒和防范,使涉税风险降低到企业可控可接受的低水平。


授课嘉宾


晨老师:税务师,会计师,从事税务工作二十余年。某省税务局兼职培训师,某省稽查人才库成员。多次获全 省稽查岗位和管理岗位能手称号。曾参与稽查案例编写、评估行业建模及税务岗责体系审订,参与编著全 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相关书籍。在税收政策解读、税务稽查风险应对、会计理论及实务、税企争议解 决等领域都有深刻研究。 授课风格幽默活泼,授课经验丰富全面,特别擅长深入浅出的分析税收难点和疑点问题。


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6-17日(星期四、五) 9:00—12:00 13:30—16:30


【会议地点】广 东 ◇ 广州市海珠区


精彩内容


一、2021 年度税收优惠政策的“新”亮点


(一)四大方向——细数 2021 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类优惠新政


(二)五大举措——盘点 2021 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扶持领域


(三)蝴蝶效应——从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看企业红利


(四)创新第一——解读制造业中研发费用和留抵退税的双料优惠


(五)人才是福——享受就业优惠政策需要关注的前提和条件


(六)环保节能——固定资产税额抵免的范围究竟会扩大多少


二、“金税四期”数据大环境下的税务稽查“新”形势


(一)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五年目标指的是什么


(二)风险防控——国家将加强哪些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监管?


(三)精准打击——未来五年税务稽查方向的靶心在哪里?


(四)重点监管——阴阳合同、税收洼地和高净值人士的风险提示


(五)数据进阶——金税四期较之金税三期有哪些提升?


(六)稽查方向——税务稽查打防结合整治“三假”体现在哪些方面


三、稽查选案风险点分析——为什么税务稽查偏偏找上“我”?


(一)有人举报——最让企业头疼的被查原因


(二)接受虚开——纯属自己找虐的被查原因


(三)“双随机”——全凭运气确定的被查原因


(四)风险分析——未来企业最常见的被查原因


(五)其他情形——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的被查原因


四、税务检查风险点分析——税务稽查面对面,企业应该怎么办?


(一)和税务稽查面对面,该保持什么样的态度和心理?


(二)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该如何进行查前准备?


(三)税务稽查查账和调账的权限和时间


(四)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中的询问和调查取证?


(五)被税务稽查告知交易方已经被下达了《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企业属于接受虚开,该如何进行申辩 和处理?


(六)检查过程中,纳税人是否应该提前补缴税款?


(七)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什么意思?


(八)税务稽查中纳税人享受的权利——知情权、保密权、陈述申辩权、法律救济权


五、大数据下企业税务稽查风险重点解析


(一)从一张《期间费用明细表》税务机关找出了这些风险!


(二)为什么这张普通发票一眼就被认定为“虚开”?


(三)会计认为自己依法申报为什么税务机关不予税前扣除?


(四)都是一块钱转让股权为什么核定我而不管他?


(五)政府给钱为什么税务机关非要补缴增值税?


(六)股东借钱虽然超期但还了钱为什么税务机关还要补税罚款?


(七)利息实际发生税局却说不符合这 些条件想扣除,白日做梦?


(八)三类企业和税务机关各执一词,你认为企业和税局哪个对?


(九)为什么税务机关看到发票附件就直接判定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等都是假的?


(十)其他小税种存在涉税风险提示


六、从经典案例中学习如何应对稽查风险


(一)凭证摘要“关键字”引发的稽查案件————某食品公司未取得合法凭证税前扣除案件


(二)纳税人不拥有房屋所有权缴的税能不能申请退还? ——申请退税被税务局拒绝法院却坚持不同意见


(三)就是不给你开发票,你告我啊——合同一方能否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四)税务局做出停票决定要看是否符合规定——从原辽源国税停票被撤销论企业如何维权


(五)一个平台被查,三千企业遭殃——从浙江省某平台企业被查案看企业取得被定义为“虚开”发票如 何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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