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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法大题(下列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4年考题改编)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8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4)用B型粮食白酒50吨交换生产资料一批,当月B型白酒每吨平均售价20,000元,最高价为26,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20,000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565,00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8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A.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 4,200 3,800 1,600)×(1 12%)×13%=10716.16(元)


B.发生的进项税额 = 10716.16 144 104,000 4,500 1,800 10,800=131,960.16(元)


C.销项税额 =(1,709,916 1,000,000 565,000)×13%=425739.08(元)


D.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 =2.5×8,000×13%=2600(元)


E.应缴纳增值税 =425,739.08-131,960.16 2600=296,378.92(元)


F.应缴纳的消费税=(1,709,916 1,000,000 565,000)×20% (60 50 25)×2000×0.5=654983.2 135,000=789,983.2(元)


G.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96,378.92 789,983.2)×(7% 3% 2%)=130,363.45(元)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按 A至 G的顺序指出该企业自行计算 8月应缴纳税费的错误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1)该企业自行计算 8月应缴纳税费的错误及理由说明如下:


A. 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计算错误,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发生的运费不能作为计算关税的基数。


【地雷预警】 关税完税价格,多次考核,注意掌握。


B. 发生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由进口设备缴纳增值税计算错误导致错误。


C. 销项税额计算错误,一是销售折扣的金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不能扣除,二是应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含税销售额( A型粮食白酒 60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才能计算销项税额,三是零售薯类白酒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才能计算销项税额。


D. 损失酒精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与损失相关的运费、装卸费的进项税额应一并转出。


E.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错误。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计算错误。


【地雷预警】 注意进项税转出时,产品、运费、装卸费税率不同。


F. 消费税计算错误。一是销售折扣的金额在计算消费税时不能扣除;二是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才能计算消费税;三是交换生产资料计算消费税应用最高价 26000元。


G.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算错误。是因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错误而引起错误,另外城建税税率应用错误,县城城建税税率应为5%,而不是7%。


(2)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 4200 3800)×(1 12%)× 13%=10483.2(元)


(3)计算该企业 8月发生的进项税额。


发生的进项税额=10483.2 144 104000 4500 1800 10800=131727.2(元)


(4)计算该企业 8月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762800÷(1 13%) 1000000 565000 ÷(1 13%)]× 13%=(1560000 1000000 500000)× 13%=397800(元)


(5)计算该企业损失酒精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 8000× 13% 4500÷ 100 × 2.5 1800÷ 100× 2.5=2600 112.5 45=2757.5(元)


(6)计算该企业 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397800-131727.2 2757.5=268830.3 (元)


(7)计算该企业 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1762800÷(1 13%) 50× 26000 565000 ÷(1 13%) ]× 20% (60 50 25)×2000 × 0.5=(1560000 1300000 500000)× 20% 135000=807000(元)


(8)计算该企业 8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68830.3 807000)×(5% 3% 2%)=107583.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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