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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办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广东省税务局此次发布的欠税公告涉及558户纳税人,其中,广州市224户、东莞市122户、湛江市43户、惠州34户、江门市30户、中山市23户、佛山市18户、清远市12户、茂名市9户、云浮市7户、珠海市6户、汕头市6户、韶关市5户、肇庆市4户、揭阳市4户、汕尾市3户、河源市2户、梅州市2户、阳江市2户,潮州市2户。


从欠缴税种情况看,多为欠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从欠缴税款情况看,广州、佛山、东莞、中山、阳江、潮州均有欠税超百万元的欠税大户。


其中,有3户纳税人欠缴税款超过千万元,分别是:广州缤慕服饰有限公司,欠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31732561.94元;广东穗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欠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16795617.58元;广东荣大金属实业有限公司,欠缴增值税24592481.45元。


另外,广州市芷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信源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贝澜海纺织有限公司、佛山市集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力杰发塑胶充气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民星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鹏露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国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阳江领先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廉江市港圳木业有限公司,均欠税过百万元。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九种情况会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第八种情况是“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一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会对当事人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包括:其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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