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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总工会的评价(河北省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


省总工会制定的《关于设区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提出,对年度评价前五位的市总工会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项目经费补助60万元。对连续两年被评价为后两位的市总工会,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办法详细规定了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为确保评价公平公正,省总工会还委托省统计局信息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有针对性地在各地开展职工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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