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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照明灯具属于什么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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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凹印印刷薄膜的小公司,一年使用低含量 VOCs的水性油墨的用量在10吨内,是否在环评豁免的范围内?我们还需要做危废回收吗?可以申请到环境排污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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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司拟从事:年回收、储存、转运建筑废弃物1万吨,生活垃圾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万吨,生产工艺为收回来的一般固废,经厂内打包机打包压缩后运至合规的垃圾填埋场处理,请问我司在运营过程中是否可按照“国环发【2019】39号”文件中关于“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仅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建设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是否也属于豁免环评办理?


您好,符合我厅《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情形的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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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我司主要从事彩盒等印刷品的加工生产。生产工艺流程为:纸板—印刷——裱纸—啤盒/粘盒—成品,水性油墨使用量为0.6吨/年、白乳胶使用量为0.4吨/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是否属于印刷行业还是纸制品行业?如果属于印刷行业根据管理名录来看“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如果属于纸制品行业根据管理名录来看“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现向省厅咨询,关于我司的生产产品和工艺流程来看判定为印刷行业还是纸制品行业?是否纳入环评的管理范围?谢谢!


您好!如果项目仅涉及所述工艺,且仅使用水性油墨0.6吨/年、白乳胶0.4吨/年,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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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尊敬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您好!我公司拟建设一个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经查询,此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的“5267 机动车充电销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未找到此项目类型,是否不纳入环评管理?在此充电站建设过程中,需要建设变电站,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161输变电工程”来确定环评类别?此问题希望能够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答复,感谢!


您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规定,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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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企业自建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是否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中的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 太阳能发电4416 --其他光伏发电,需进行环评登记?


您好!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建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无需进行环评登记。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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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69、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报告表。我司从事电梯配件的生产,主要设备有:剪板机、激光切割机、锯床、手动切割机、冲床、数控冲床、摇臂钻、小台钻、折弯机、二氧化碳焊接机、手动工具、打包机、空压机、吊机。主要工艺:外购不锈钢板、镀锌板、钢材→开料→冲孔→折弯→焊接→发外喷粉喷漆→组装→包装→成品。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主要为金属颗粒物,喷涂工艺发外处理,项目内不使用涂料。按名录,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可豁免? 谢谢!


您好!仅涉及切割、焊接的项目,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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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项目原环评审批内容为阳极氧化,阳极氧化污水站废水中镍经处理后不外排,项目拟对污水站进行改建将镍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原环评审批的阳极氧化生产内容保持不变,请问编制技改环评时,环评类别是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编制报告书,还是按“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编制报告表,谢谢


您好,如仅涉及污水站改建,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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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司从生产航空模型产品企业。使用环氧树脂(年用量约1吨)制作产品,还有组装和安装工序和机加工金属切屑。另外在建厂之时建有喷漆房,但一直封存没投入使用。现在想增加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油漆(年用量约为1吨),请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您好。建议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判断拟使用的涂料是否为低VOCs涂料。如确属低VOCs涂料,该喷漆工序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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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现有企业在用0.5吨燃油(柴油)锅炉,拟更换为1t/h的燃气(天然气)锅炉。根据名录2021,1吨以上的需编制报告表,包含1吨吗?经查找厅里的同类问询——“我司已有生活用(员工食堂煮饭用)蒸汽锅炉,2台,烧柴油,各1吨/小时,计划汰换成烧天然气锅炉,2台,各1.3吨/小时”——厅里回复可按照豁免清单2020改造分类进行豁免,那我的项目是否也可豁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总容量1吨/小时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不纳入环评管理的精神,豁免本项目的环评手续办理。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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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般工业废弃物(主要为工业废弃物如木材边角料、纸渣、 制衣厂废布料等较高热值的物料) ,通过上料输送机运输到撕碎机进行破碎处理,再进入自动磁选机去除物料中的金属后, 进入烘干机去除物料中的水分, 随后进入RDF挤压机挤压成块状,即为RDF燃料。RDF挤压机仅使用加压的方式进行挤压,不添加粘结剂,为物理过程,没有废气排放。请问该项目能环评豁免吗?


您好,该项目如仅涉及物理加工过程,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可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有关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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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项目产品为手机玻璃膜,主要工艺为玻璃片—上料—清洗(清洗废水不外排)—风干—贴复—脱泡—贴ACF—预压—本压—贴ACF—压排线—测试—装背光—焊锡—成品,请问该项目是否豁免?


您好,该项目如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可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有关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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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省厅领导您好,我公司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于2018年办理了环评并取得了环评批复,主要生产工艺为:硅胶半成品、色母→辊压→成型→贴胶带→镭雕→切片→冲压→包装;现我司为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产品竞争力,拟在原有成型工序后增加喷水性光油(手感油)工艺,所用手感油均为水性,年用量1.35t,请问扩建喷水性光油工序是否可豁免办理环评手续,望回复,感谢!


您好。你司扩建部分如仅涉及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喷涂,且年使用量10吨以下,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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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拟建项目的产品所属行业未纳入环评管理,涉及设备清洗产生工业废水,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只需要登记表,问:这种没有排放废水的新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是做报告表,还是登记表?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所述情况应填写登记表。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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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电池制造384 中“铅蓄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有锂电池项目,电池正极材料为导电碳、钴酸锂、聚偏氟乙烯(PVDF),正极加工时使用NMP(N甲基吡咯烷酮)作为溶剂,年用量约13t,正极制浆后涂布干燥过程中NMP全部挥发,不会存在于产品内,剩余钴酸锂、炭黑、PVDF全部留在集流体上,成为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请问:该项目是应该判定为“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属于“其他类别”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您好,建议参照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电池制造38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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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本公司主要是从事废旧冰箱拆解破碎回收,把收集来的冰箱,先拆解,再分类破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那么该项目是按照名录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还是属于仅分拣、破碎的,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呢?盼复!谢谢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所述项目应编制报告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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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司主要生产速冻食品,生产车间内无任何自动化成型生产线,只有“和面机”“压面机”等辅助性机器,成型环节均为手工制作,主要制作手工饺子、糯米鸡等手工制作食品。生产工艺:1、饺子:和面-压面-手工成型-蒸煮-速冻-内包装-装箱(完成);2、糯米鸡:清洗荷叶-蒸饭-手工成型-速冻-内包装-装箱(完成) 其中无任何需发酵、煎炸及烘焙环节。我司生产车间约200平方,总员工只有5人,每月用水量约20吨。我司已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且当地回复需等省厅领导指示,请问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是否能够豁免办理环评手续。谢谢!


你好,根据所述内容,该项目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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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我公司外购玻璃、PVC型材、不锈钢板、镀锌板、彩涂板、铝板、硅酮胶(12t/a)等原辅料通过激光切割、钻孔、攻牙、折弯、组装等工序生产门体、不锈钢配件、镀锌板配件、彩涂板配件、铝板配件。请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您好,根据所述工艺,该项目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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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生态环境部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后,移送单位如何结案,法律依据是什么?是收到公安部门拘留决定书后就可以结案?如果环境违法行为还没存在怎么办?


您好,现行法并未明确规定移送公安后环保部门就可以结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除移送拘留外,环保部门应当给予其他处罚的,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且收到公安部门拘留决定书或不予拘留决定书方可以结案。已立案发现违法行为不存在的,可以撤案。参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22、23、67条。《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一)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三)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四)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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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环评资质取消后,II类辐射设备环评编制是否所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技术单位都可以编制?


您好!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未对注册类别有限制和要求,符合以上文件相关要求的环评机构注册环评工程师可编制Ⅱ类射线装置环评。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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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组装电子烟的时候,会产生残次锂电池,大小与家庭用5号电池相同或小,请问按危险废物处理吗?


您好,锂电池不是危险废物,不用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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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现在开展一个腻子粉生产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腻子粉生产原材料里面包含了水泥粉料,我们在评价水泥入仓粉尘达标排放时,是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呢,谢谢。


您好,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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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排污登记的企业是否需要自行监测?


您好!实施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排污登记信息不包括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明确进行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执行相关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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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某染整企业环评审批文件没有定型机,国版排污证设备数有4台定型机。该单位的4台定型机正在使用。请问国版排污证核发的设备数能否代替环评审批,这4台定型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情况?


您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是两个程序,排污许可载明设备并不能代替环评和环保验收。请根据实际情况向属地环保部门确认多出的设备是否应办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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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你好,现有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日处理量700t/d,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一、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99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中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需简化管理,日处理量500t/d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否需要简化管理?


您好,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其中包括为农村提供污水集中处理服务的场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简化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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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生态影响导则,3.6特殊生态敏感区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3.7重要生态敏感区指具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上述敏感区的定义未提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但定义中都有“等”字。请问饮用水源保护区属于什么生态敏感区。


您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水环境保护目标。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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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本单位从事五金灯饰配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表面处理(除油、清洗)、喷粉和固化,表面处理生产线上的除油槽装液量>10吨,且除油槽内的除油液长期使用后COD浓度会超过10000mg/L。现存在疑问,生产线上的除油液是否属于风险导则中表B.1第53项COD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我单位认为除油槽中除油液即使COD浓度≥10000mg/L,但不属于丢弃的液体,故不属于废液的范畴。


您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包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的物质。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COD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曾由于生产安全事件引发了突发环境事件。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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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请问已有环评并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在验收前,扩建了部分属于豁免办理环评的工艺或设备,请问进行验收时,是否应当一并予以验收?还是应该仅按照环评的审批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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