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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吗(超市卖的海鲜免增值税吗)






一、损失处理


生鲜海产品保存条件十分严格,储存成本相当高,一旦积压,霉烂变质是不可避免的。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商户们自行销毁一部分存货也在所难免。这些实实在在的损失,在财税方面如何进行处理呢?


增值税:霉烂变质和自行销毁是不是应该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转出?看一下增值税关于非正常损失的有关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首先,霉烂变质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大家都不购买造成的,并非因为管理不善;其次,自行销毁是为了减少风险和损失,并不是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被政府部门销毁。因此,此次由于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增值税上的非正常损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无论是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只要是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都是可以据实扣除的。由于货物积压造成霉烂变质或自行销毁应当属于企业所得税上说的非正常损失。对于货物非正常损失,原来是需要进行专项申报的,自2017年度汇算清缴开始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留存备查如下相关证明资料:一是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二是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是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是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需要说明的是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是指资产大类,即三文鱼损失数额较大,但不是损失的三文鱼成本占所有三文鱼成本的比例,三文鱼属于库存商品,应该是三文鱼的损失占所有库存商品的比例。


会计处理:对于已经发生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也区分正常损耗和非常损失,对于正常损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对于非常损失存货成本扣除残值及保险或责任人赔款后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正常损耗)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本文所说情形应当属于非常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同时,由于生鲜海产品价格暴跌,应对其他尚未损失的存货需要作减值测试,及时提足相应的存货减值准备,以避免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虚增利润,造成多预缴企业所得税。在疫情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企业及时、足额提取存货减值准备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保险赔款处理


水产养殖应该都会投保,假设水产经销商投保并获得了相应的保险赔款,相关财税处理分析如下:


增值税: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因此无须交纳增值税。同时投保时取得的保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无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因为保险赔款不是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是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假设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取得了保险赔偿款,是应该冲减存货损失金额的,无需确认为收入项。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规定进行扣除。特殊情况,如果保险赔款弥补完企业发生损失后还有余额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处理:对于保险赔款,企业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确认应收保险赔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收到保险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三、政府补助处理


话说水产经销商平白无故遭受到如此巨大的打击,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政府或许会给予一定的政府补助帮其度过难关?又或是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必须配备相关设施,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假设政府给予了水产经销商财政补助资金,相关财税处理分析如下:


增值税:2013年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但2020年1月1日起发生了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即使是中央财政补贴,如果与销售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假设为了弥补经销商价格暴跌的损失,政府对其降价处理销售的水产品每吨给予2000元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财政补贴与销售数量直接挂钩,就应当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假设因为经销商需要购买大型消毒设备,政府给予了2000元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与销售无关,应当属于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一是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二是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这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上假设为了弥补经销商价格暴跌的损失,政府对其降价处理销售的水产品每吨给予2000元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财政补贴与销售数量直接挂钩,就应当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因为经销商需要购买大型消毒设备,政府给予了2000元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与销售无关,如果符合三个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会计处理:新的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如上假设为了弥补经销商价格暴跌的损失,政府对其降价处理销售的水产品每吨给予2000元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财政补贴与销售数量直接挂钩,就应当并入收入总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因为经销商需要购买大型消毒设备,政府给予了2000元财政补贴,这种情况下与销售无关,而与企业资产相关,属于与企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相关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设备计提折旧时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无辜的三文鱼被平反了,无辜的商户们应及时、准确地对相关事项进行财税处理,不要因为不正确的财税处理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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