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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76,972,312.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2,642,968.09元,减去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81,598,104.00元,以及提取盈余公积17,697,231.2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60,319,945.16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709,43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本年度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65,748.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402,794.6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8,283,403.0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为3.6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6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24,528.2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公司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38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本年度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51,439.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141,689.7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064,118.0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0,031,484.89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总经理、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审查并联签,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鉴于“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至销户时剩余资金66,197.70元转至募投项目“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注销前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鉴于“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1,098.94万元,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注销前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鉴于“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产品用于医疗行业,国内认证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剩余资金人民币2,591.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销前农业银行龙口西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00元。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1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7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9年9月19日与申港证券签署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于2019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以及剩余两个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鉴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招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建设银行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至销户时剩余资金119,000.08元转至工商银行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注销前招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建设银行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7月8日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1)。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附表1-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附表1-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1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附表1-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审计收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道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道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朱晓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道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和项目合伙人王郁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晓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人民币(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概述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公司关联方道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化学”)、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韩道恩”)、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斯维特”)、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模塑”)、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国贸”)、龙口市东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东泰”)、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畅物流”)、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服务公司”)、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设计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90万元,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蒿文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韩丽梅、蒿文朋需要回避表决。

(二)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道恩化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萍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东首264省道路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9,085.29万元,净资产94,630.98万元,营业收入107,273.28万元 ,净利润4,735.37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化学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2、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A HYUN SOO

法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云工路568号

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除危险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塑料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原材料及辅料(危险有毒易爆化学品除外)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韩道恩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于晓宁、董事蒿文朋任大韩道恩董事;董事宋慧东任大韩道恩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韩道恩为公司的关联方。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857.21万元,净资产21,381.94万元,营业收入42,235.91万元,净利润3,826.4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大韩道恩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3、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法定住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桥上村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9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模具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眼镜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4,353.37万元,净资产29,058.75万元,营业收入85,644.39万元,净利润3,825.4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国际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4、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道恩经济园区和平路西侧、电厂南路南侧

注册资本:3155.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加工,模具标准件的经营及各类模具钢材的代销,塑料制品的研发与生产,医疗器械、口罩、护目镜、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上述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860.22万元,净资产4,695.66万元,营业收入4,233.31万元,净利润391.1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模塑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5、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慎张飞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552.51万元,净资产8,640.25万元,营业收入11,138.23万元,净利润1,164.5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斯维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6、龙口市东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方有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小孙家村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橡胶制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方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12.87万元,净资产1,457.95万元,营业收入1,519.85万元,净利润87.3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龙口东泰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7、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可友

法定住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区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餐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议服务;公园及其他旅游项目的开发、管理;开办市场,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场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86.83万元 ,净资产354.00万元,营业收入424.61万元,净利润-295.53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旅游服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8、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永卫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东首桥上村北一级公路南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包装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563.69万元,净资产10,201.31万元,营业收入26,412.83万元,净利润2,600.7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荣畅物流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9、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军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8号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石化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咨询,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仪器仪表、阀门、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设备、灯具、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及维修,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及施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纳米、精细化工新材料、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石化设备及配件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配件、电气设备销售、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肖辉、宋慧东担任化工设计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化工设计院为公司的关联方。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98.99万元,净资产284.40万元,营业收入1,051.08万元,净利润-177.10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化工设计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55亿元(含14.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上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36亿元的担保额度(海尔新材料、青岛润兴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额度期限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9月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额度期限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为保证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将该担保额度进行续期,期限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25591426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经济开发区海尔国际工业园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特种塑料、塑料复合材料、化工助剂、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电子材料、废旧材料再分解、再利用(仅限于经过粉碎、初选的塑料碎件回收处理)及相关制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食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的研究、开发、生产、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精密塑胶注塑制品的生产、组装与销售;家电配件、汽车配件、传动部件、机械配件、减震器(洗衣机用)生产与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海尔新材料的股权结构: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股权;青岛海尔数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股权。青岛海尔数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

3、海尔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776820014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田洪池

注册资本:1493.4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塑料色母料、功能母料、塑料改性料;货物进出口(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产品20%外销)(批准证书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青岛润兴的股权结构: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股权。

3、青岛润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2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800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35%。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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