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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契税滞纳金(河南省契税征收管理办法)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窗口早上8:30发号,指导填写表格,所有业务不限号,当日排号,当日办结,排号靠后的,请大家酌情安排时间;购房业主与开发企业在售楼部签订的商品房网签合同,非经业主同意不能单方修改,商品房合同备案、契税缴纳没有时间限制,住房契税不会产生滞纳金,请大家根据各自合适时间办理业务即可;购房业主可凭本人身份证、网签合同等资料和开发企业代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嵩山路大厅)三楼 2 号、3 号窗口自愿申请办理委托事宜。开发企业接收业主委托后可一次性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开发商的义务)、查档、缴税、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业务,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开发企业提前查看并收取业主的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等纳税资料 复印件并加盖开发企业印章,办理业务时不再提供原件,开发企业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开发企业要错峰、分期、分批安排业主办理业务,批量业务可提前预约,批量办理。开发企业接受业主一次性委托办理业务的,在提前预收契税、维修资金、登记费时,要做到票款相符,多退少补,严禁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对误导误传,扰乱市场秩序的,将纳入诚信体系名单,联合监管部门严肃处理;政府部门收取的税费均有合法、正规票据,其它不合理收费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并拒绝支付。


办理业务收费标准为,登记费用: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契税标准:以家庭为单位首套住宅房屋价值的1.5%,二套2%,三套及以上4%。(90㎡以下首套、二套为 1%);房屋维修资金:电梯房 60 元/㎡,非电梯房 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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