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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表平均存货余额(上年度存货平均余额是报表上的哪个科目)

第11章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


考点框架


知识点问答





(1)盘点存货可不可以由保管存货的人员单独负责?




每一组盘点人员中应包括仓储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人员,即不能由负责保管存货的人员单独负责盘点存货;安排不同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初盘和复盘


(2)存货监盘的目的是什么?通过监盘可以获取所有权充分适当的证据吗?




存货监盘的目的: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


还可能获取有关存货所有权部分审计证据,但存货监盘本身不足以供注册会计师确定存货的所有权,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其他实质性审计程序以应对权利和义务认定的相关风险


(3)仅通过存货监盘可以为存货期末余额获取到充分证据吗?




存货监盘针对的主要是存货的存在认定,对存货的完整性认定及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也能提供部分审计证据;存货监盘程序主要是对存货的数量进行测试。为了验证财务报表上存货余额的真实性,还应当对存货的计价进行审计。


(4)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应当实施什么审计程序?


存货监盘能否取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数量和状况的责任?


存货监盘的相关程序可以用作控制测试或实质性程序吗?




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存货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①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


②对期末存货记录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的存货盘点结果;(实存数和账存数比,看是不是对得上)


责任:存货监盘并不能取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数量和状况的责任。


运用:存货监盘的相关程序可以用作控制测试或者实质性程序。如果只有少数项目构成了存货的主要部分,注册会计师可能选择将存货监盘用作实质性程序。


(5)存货监盘计划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①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


②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性质


③对存货盘点是否制定了适当程序并下达了正确指令


④存货监盘的时间安排【重点】


⑤被审计单位是否一贯采用永续盘存制


⑥存货的存放地点,以确定适当的监盘地点【重点】


⑦是否需要专家协助


(6)如果存货盘点在财务报表日以外的其他日期进行注册会计师该怎么办?




如果存货盘点在财务报表日以外的其他日期进行,注册会计师除实施存货监盘相关审计程序外,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确定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7)确定适当的监盘地点考虑因素有哪些?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注册会计师拿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可以直接相信吗?




根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并记录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包括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租赁的仓库,以及第三方代被审计单位保管存货的仓库等),并考虑其完整性


(8)如何考虑存货存放地点清单的完整性?对于舞弊导致的影响存货数量的重大错报风险我们如何考虑存货监盘地点?


连续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可不可以变更所选择实施监盘的地点?




考虑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判断清单的完整性:


①询问被审计单位除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员,如营销人员、仓库人员等,以了解有关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


②比较被审计单位不同时期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关注仓库变动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因仓库变动而未将存货纳入盘点范围的情况发生;


③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出、入库单,关注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尚未告知注册会计师的仓库(如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


④检查费用支出明细账和租赁合同,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租赁仓库并支付租金,如果有,该仓库是否已包括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仓库清单中;


⑤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明细清单,了解被审计单位可用于存放存货的房屋建筑物。


针对舞弊导致的影响存货数量的重大错报风险: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或在同一天对所有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


在连续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不同期间的审计中变更所选择实施监盘的地点。


(9)存货监盘范围的大小取决于哪些因素?




存货监盘范围的大小取决于存货的内容、性质以及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10)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良好且得到有效实施,存货盘点组织良好,注册会计师可不可以相应缩小实施检查程序的范围?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和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确定抽盘存货的范围。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良好且得到有效实施,存货盘点组织良好,可以相应缩小实施抽盘的范围。


(11)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的四个程序是什么?四个程序是否缺一不可?




①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计划得怎么样?


②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执行得怎么样?


③检查存货


④执行抽盘


(12)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做什么?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能直接忽略?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是否无需执行工作?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声明,我们直接相信吗?




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


①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


②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③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重点】—应当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是否已单独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


④被审计单位声明不存在受托代存存货—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存货监盘时也应当关注是否存在某些存货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迹象,以避免盘点范围不当


(13)执行抽盘是否只需要从存货盘点记录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如果监盘过程中发现差异该怎么办?




执行抽盘应双向抽盘:


①从存货盘点记录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


②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


目的是以获取有关盘点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计证据;


发现差异处理方式:


①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更正;


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检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


③注册会计师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重新盘点的范围可限于某一特殊领域的存货或特定盘点小组。


(14)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能否作为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不可行的理由?


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不可行,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还是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替代程序不可行,应当发表什么意见?


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应当实施什么程序?




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省略不可替代程序或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正当理由;


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不可行,注册会计师应当分析产生原因,原因合理:存货性质或存放地点等造成。替代程序可行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检查盘点日后出售、盘点日前取得或购买的特定存货的文件记录。


替代程序不可行(不能实施或不充分)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间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15)对于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什么程序?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


(1)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实施检查或其他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程序:


③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仓储单;


④当存货被作为抵押品时,要求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确认。


(3)可以考虑应由第三方保管存货的商业理由的合理性,以进行存货相关风险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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