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自2017年2月20日起,我局将对部分税务所征管业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范围调整
(一)原巫峡第一税务所的小型煤矿和小型交通运输企业调整到巫峡第二税务所,个体户调整到秀峰税务所。
(二)原巫峡第二税务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和行政事业单位调整到秀峰税务所。
(三)原巫峡第三税务所的纳税人调整到巫峡第一税务所。
(四)原秀峰税务所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调整到巫峡第二税务所。
二、办税地点
因本次征管范围调整给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巫山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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