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湖北省工商局机构改革(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事业单位改革)


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要求,外商投资更便利。对在湖北自贸区投资的国(境)外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分别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以上证件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事业单位件。外商投资企业在湖北自贸区内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为国(境)外的,已在原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过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原件的,可只提交复印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简化湖北自贸区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和手续,自贸区企业使用“集团”字样名称时,可不办理集团登记证。允许子公司达到3个以上的自贸区内企业,在设立冠省、市名称企业集团时,不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企业在申请使用“集团”字样名称时,可不办理集团登记证。


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一目了然。在湖北自贸区各片区探索建立行业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凡是法律法规和自贸区产业政策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向国内民间资本放开。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实行“非禁即允”、放开登记。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机构改革 区内企业注册登记更便捷


湖北省工商部门试点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事业单位革,企业名称核准与注册登记一并办理。全面放开企业名称库,建立名称比对系统,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情形外,简化名称预先核准程序,试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一并办理的便捷制度。


深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支持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先行先试“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 负面清单管理”登记模式,建立虚假申报联动监管与联合惩戒机制。支市场持湖北自贸区各片区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类型分业态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工位注册、商务秘书公司托管登记、集中登记地等便利化措施,释放住所资源。


深化“多证合一”改改革革,鼓励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在企业“五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涉企刻章、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银行开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证照,实行“多监管局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互认。


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在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建立健全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项目目录动态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前置审批项目“先证后照”、后置审批项目“先照后证”及“双告知”制度。支持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探索“证照分离”改革。


推进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在湖北自贸区探索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对长期不履行年报义务、长期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严重侵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失信企业探索强制退出市场制度。


推行“互联网 登记注册”服务。推进湖北自贸区工商注册事务由实体政务大厅办理向网上办理延伸,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窗口交验材料、即时领取执照;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构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网上公示新模式。以“网上通办、窗口即办、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在湖北自贸区率先实行“一次就办好”服务清单管理模式。


四举措支持湖北自贸区产业发展


《意见》中还有多项条款支持湖北自贸区产业聚集。支持武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际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襄阳片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云计算、商贸物流、检验检测等产业。支持宜昌片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产业及研市场发设计、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对各片区重点发展产业,实行“宽准入、高效率、无障碍”登记服务。


实施湖北自贸区品牌升级行动。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在武汉、宜昌、襄阳设立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办理商标注册受理业务,提升监管局湖北自贸区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以制造业、服务业等为重点,积极工商局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北省著名商标,打造相对集中的区域性品牌集群。引导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湖北省,争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


支持湖北自贸区广告发展。鼓励在湖北自贸区设立广告孵化基地、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和广告创作基地。鼓励省内外广告企业与湖北自贸区企业建立品牌创建协作机制,支持湖北自贸区企业在全省广告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广告宣传。


支持湖北自贸区跨境电商发展。鼓励湖北自贸区企业打造跨境电商平台,扩展全湖北省球化业务;支持区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落户湖北自贸区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片区申报创建国家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进一步激发网络市场活力。


出台市场监管职责清单推进事后监管


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坚持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系统全省一体化,依托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湖北自贸区部门之间涉企信息及时归集和共享使用。向湖改革北自贸区开放全省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数据,为湖北自贸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息支撑。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工商局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外,湖北自贸区工商部门对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授权湖北自贸区工商部门通过全省“双随机”抽查机构改革工作平台自行组织包括信用公示信息在内的各种定向、不定向抽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责编:张隽、关喜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