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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税务局网站电话(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话)


  网友:请问已在赣州市购房者,是否有契税退税政策,契税比例是否有调整。


  本人于2019年5月购买赣州市章贡区住宅一套,属于首套房,并于同年当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了1.5%契税,请问目前契税政策是否有所调整,对于本人所描述情况。赣州市是否具有契税退税政策,具体是如何?



  官方回复


  税务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接到问政赣州您的咨询后,我局立即安排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对该事项进行调查,现在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新契税法基本平移了现有的契税暂行条例,法定契税税率并没有调整,我省契税税率现按照《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契税税率的通知》(赣财法〔2016〕32号)执行,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其契税基准税率由4%下调至3%,纳税人承受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3%不变,承受土地及其他非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4%不变。


  现在我市契税优惠暂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执行,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经电话联系网友,其购买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符合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我市契税优惠政策在上级未出台其他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通知等前,都按财税〔2016〕23号文件执行。


  赣州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1日


  回复时间2021-05-21 1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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