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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东奥(个人所得税法以什么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东奥会计网校官方网: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这一章是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混杂的一章,这一章的内容与第4章企业所得税法、第5章个人所得税法关系密切。如果仔细分析以往年度考试主观题,会发现国际税收与企业所得税的知识点混合交错在一起,甚至那些被称为国际税收的主观题,很难说它是第4章为主还是第12章为主。所以,刘颖老师在讲课中,无论是基础班还是习题班,都把第4章、第5章、第12章做为一个单元来顺序讲解,突出这三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能否战略性放弃第十二章?


东奥会计网校官方网:总有考生问能否可以放弃第12章的复习备考。首先,你愿意放弃6到8分吗?如果你其他章节学的好,不在乎考试中放弃6到8分,你就去放弃吧。其次,你学习税法只是为了考试吗?不想为未来专业发展搭好政策逻辑框架吗?税法方面的专业竞争力,不在于点状记忆了多少政策,而在于把握政策的内在逻辑,这是专业竞争力的体现。当然,不能否认生活中存在简单的幸福,更不否认一些考生在涉税领域仅安于从事最基础最底层工作的追求。人各有志,把握好自己的生活目标、安排好努力方向即可。当然,从教师角度,刘颖老师当然希望学生们做更好的自己。


如何学习第十二章?


东奥会计网校官方网:那么,如何学习第12章呢?首先要找好站位,第12章的政策角度是多样化的,考生需要把握好各节的站位——有的站在居住国角度,表述居民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管理;有的站在来源国角度,表述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所得如何计税;还有的站在协调税收管辖权角度,表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规则、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举措;还有加强跨国税收管理的国际合作、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行动计划……这一章的学习需要考生思维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刘颖老师在各节前画了图,强调站位和视角,帮助大家明确学习国际税收政策内容的逻辑起点。


政策归纳总结




东奥会计网校官方网: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及以往年度的CPA税法教材及考试,第12章与第4章的结合是常态。由于第5章个人所得税的境外所得税额抵免的政策在2019年底才明确,且并没有完整收入2020年CPA教材,刘颖老师相信明年教材中会更充分体现第5章境外所得抵免的内容。


所以,税法复习备考不要有等待的心理,政策不会越来越简单,无论何时开始学习,都需要有踏实的心态。当我们笑谈人才“后浪”的时候,也要感悟税法似海,税收政策浪花也有“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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