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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计划成本(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成本核算方法吗)

前段时间,受邀到一家会计培训中心讲课,课间有好多学员问我,“老师,企业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已经收到,但原材料还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这时,会计科目应该是用“材料采购”,还是用“在途物资?”看到学员满脸的疑惑,我笑着回答到:“你知道原材料成本的两种核算方法吗?如果明白了这两种核算方法,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什么是实际成本核算法和计划成本核算法?




在笔记本电脑上工作的人


一、实际成本核算方法:指存货的购入、发出、结存,不管是明细分类核算,还是总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下面以原材料为例说明。


1、原材料购入: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1)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已收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未收到,月末需要对该批材料作暂估入账处理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先用红字冲销上月暂估金额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然后根据发票,正常入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购货发票已收到,但材料未验收入库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待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2、原材料的发出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发出原材料的计价方法,可以根据企业原材料的收发频繁程度及其贵重程度,选择以下四种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计划成本核算法,存货的购入、发出、结存,不管是明细分类核算,还是总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这种方法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而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下面以原材料为例说明。


1、原材料购入:在计划成本核算法下,不论材料是否验收入库,都要先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它反映的是企业所购买材料的实际成本。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已收到


借:材料采购(按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本批材料的节约或超支额


借:原材料(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入账)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在借方,节约在贷方)


贷:材料采购


说明:在实际工作中,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可以逐笔结转,也可以月末一次结转。


(2)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未收到,月末需要对该批材料作暂估入账处理


借:原材料(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入账)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先用红字冲销上月暂估金额


借:原材料(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入账)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然后根据发票,正常入账


借:材料采购(按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本批材料的节约或超支额


借:原材料(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入账)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在借方,节约在贷方)


贷:材料采购


(3)购货发票已收到,但材料未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待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后,


借:原材料(按材料的计划成本入账)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在借方,节约在贷方)


贷:材料采购


2、原材料的发出: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核算,企业平时发出原材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而是在月末时,根据仓库编制的“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原材料


同时,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调整方法如下:


(1)、按以下公式,先计算出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差异 本期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本期入库材料计划成本)*100%


(2)、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本期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本期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节约差异,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


超支差异,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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