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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中的免税收入是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税率是多少)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的政策: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以下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2005-01-21)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注释:第二条废止,此处已经删除、不予列示。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2.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案例】 刘小姐月收入12000元(扣除社保等),每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李小姐月收入8000元(扣除社保等),每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


【专家解析】


1.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


(1)如果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年应纳税额:(收入12000*12 – 免征额5000*12 – 专项附加扣除4000*12)*3% 奖金60000*10% - 210=6870元


(2)如果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的年应纳税额:(收入12000*12 – 免征额5000*12 – 专项附加扣除4000*12 奖金60000)*10% - 2520=7080元


所以,第一种方式更加划算。


2.李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


(1)因为李小姐的月收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为4000元,已经低于免征额,如果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年应纳税额:0 奖金60000*10% - 210=5790元


(2)如果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的年应纳税额:(收入8000*12 – 免征额5000*12 - 专项附加扣除4000*12 奖金60000)*10% - 2520=2280元


所以,第二种更加划算。


总结下来就是:一般来说,收入、单次年终奖较高、专项附加扣除比较少的群体,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的方式比较优惠;否则,则使用年终奖并入综合的方式会更实惠。


年终奖并不是拿的越多越好,如果您的年终奖是在以下这个范围内的,那么就会出现多发钱反而少拿钱的状况。


个人所得税"陷阱"


【温馨提示】全年一次性奖金2022年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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