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违法犯罪行为的
紧 急 通 知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禹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即日起,禹城市公安局将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对工作中不按规定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将依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罚。为了禹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居住生活环境,请大家相互转发告知。
各工厂、学校、企业、建筑工地、村居等用人单位及出租房主,自2020年2月1日起,凡下述五类人员:
1、非禹城籍来我市务工、经商、居住的人员;
2、从疫情较重地区来我市务工、经商、居住的人员;
3、从疫情发生地来我市的务工、经商、居住的人员;
4、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务工、经商、居住的人员;
5、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接触史未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务工、经商、居住的人员;请及时拨打所在地辖区派出所24小时值班电话(附后)或 110,进行登记备案。派出所民警将及时进行核查登记。
各用人单位及出租房主要切实负起责任,将疫情控死、控牢。如不按要求进行落实致使我市发生疫情事故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广大流动人口、出租人、承租人切实履行报告义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车站派出所:7365623
城关派出所:7287679
高新区派出所:7365661
房寺派出所:7525908
十里望派出所:7441828
张庄派出所:8210208
辛店派出所:7626110
梁家派出所:7658119
安仁派出所:7556110
辛寨派出所:7758110
李屯派出所:7776786
莒镇派出所:7735119
伦镇派出所:7718110
石屯派出所:7365583
廿里堡派出所:7462680
禹城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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