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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会议费管理办法(江苏省会议费管理办法20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5日巡察组向中共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法制办公室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这次巡察既是对法制办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对照“四个意识”要求,给我们的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法制办党组诚恳接受,全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组的意见建议,真查真改、立行立改。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市法制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苏满满主任任组长,厉海涛、徐晓明副主任任副组长。明确要求,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法制办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在此期间,我办先后召开党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全体人员会议等各类会议15次,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迅速部署传达,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6月6日上午,法制办党组召开党组会,党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查找存在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党组每名同志都进行表态,对分管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拿出具体解决方案。6月15日,法制办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通报办党组研究的《市法制办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草案),逐条向全办人员征求意见,明确整改要求。6月29日,各分管负责人分别与所分管处局负责人就落实整改的具体整改要求、措施逐一面对面商议。


二、靠实整改措施,强化问题落实,认真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两个月来,全办同志戮力同心,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彻底整改,截至8月3日,集中整改期内的14条立行立改整改任务完成率为100%,其他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全面落实之中。


(一)政治站位不高,推进大政方针落实不力。


1、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学习贯彻不够的问题。


明确要求全办人员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方案》的学习作为平时业务学习的重点,每名工作人员都要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全面了解。7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关知识测试。


2、针对部门履职存在“开门诊”现象的问题。


(1)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指导。5月30日,举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学习《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试行)》,进一步推动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正确回应百姓诉求的能力水平;6月20日,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作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范围、特征、界定的标准、体例结构安排进行了讲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的规定程序进行了明确,确保我市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部门近100名从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人员参加;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重点围绕规范性文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实施后评估、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以进一步提升“红头文件”制定审查质量,防范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等问题。


(2)6月19日,印发《扬州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此次考核细则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的衡量标准以及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在年底法治政府考核中,将重点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7月26日,举办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研讨会,各县(市、区)法制办和15个市直部门一线复议办案人员参加案例研讨,通过案例研讨,既分享交流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经验,又深化了对重点法律问题的认识,拓宽了工作视野和思路;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围绕部门履职存在“开门诊”现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结合各自工作,谈了个人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明确具体措施。


(3)对《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方案》中涉及我办的105项工作进行逐项排查,其中2016年30项,2017年53项,2018年12项、2019年10项。截止目前,2016年30项工作任务已完成29项;2017年53项工作任务已完成52项;2018年12项工作任务,已完成8项,其余4项正在有序进行过程中;对贯彻落实方案中未及时完成的事项,将加大推进力度,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


3、针对各部门及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不够精准的问题。


(1)6月19日,印发《扬州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针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和功能区各自不同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将考核分三类进行,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标准,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针对功能区法制机构不够健全的问题,要求其代管乡镇政府(街道办)要有专门人员负责依法行政推进工作。


(2)在今年的法治政府考核中,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法制办网站设立“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测评”栏目,让群众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


(3)依托扬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对各地、各部门日常报送的依法行政材料进行检查,了解掌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日常报送的工作资料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4、针对行政复议案件不按时办结,存在议而不决,行政案件中依法行政督查不力的问题。


(1)依法恢复审理。7月2日,恢复扬州熙城公司复议案件审理,由于部分当事人地址变动,无法及时送达法律文书,我办按照规定,采取短信、张贴法律文书并请所在地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等方式进行送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7月3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审结此案,并按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2)举一反三,对2013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清理排查,目前仍有2件案件于2016年10月26日中止审理。经认真核实排查,主要是由于该2起案件当事人另行提起行政诉讼,市中级法院至今尚未审结。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这2件复议案件的审理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依据,故至今未恢复审理,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我办将依法恢复审理。


(3)在5月30日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中,专题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督促行政机关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4)7月16日,厉海涛副主任召集我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5名同志,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点学习行政复议办理程序和时限,对不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办理案件的,或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不正确把握办案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针对行政执法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2018年4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依法经批准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许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5月2日,下发《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从各地、各部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24426件行政许可案件、13649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100件案卷,案件涉及24个市级执法部门、6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以及2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5月10日,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中选调10名业务骨干,邀请市中院行政庭、市检察院侦监处相关专家,组成案卷评查组,对随机抽取的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7月3日,根据评查的结果,下发《关于对全市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每一本案卷评定等次。同时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9家部门,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要求限期改正。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记录不完整,审批程序不规范,办理时限问题未得到重视”的问题,7月27日,厉海涛副主任召集行政执法监督局人员进行分析,并与省法制办进行联系了解具体存在问题。在案卷评查中重点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督查,并在评查结果通报中,专门对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其中,市城建局扬建管〔2017〕91号行政许可案卷,由于其“流程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专门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


(3)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7月31日,我办行政执法监督局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实地调研了解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对行政审批流程、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4)根据《扬州市市直行政执法人员2017年-2019年法律知识三年轮训实施方案》,9月份,将组织全市近5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届时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作为重点内容,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将组织参训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上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6、针对专业队伍培养不够重视的问题。


(1)制定《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系统组织全办干部学习,全面提升干部专业业务水平。


(2)组织干部外出培训。今年,共组织8名同志赴湖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学校进行业务培训。


(3)鼓励干部参加继续教育。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目前有1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1名同志取得研究生学历,1名同志在读法律研究生。


(二)专题教育活动不实,思想引领工作不力。


7、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不紧的问题。


(1)坚决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4月9日,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今年以来,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主要变化、关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等6个专题进行7次学习。


(2)坚持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形成全体机关干部每周五学习的制度,将每周五作为固定的政治教育学习时间,6月5日,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6月15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九讲“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6月22日,学习《共产党宣言》《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6月29日,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录》第5集《医院的硕鼠》、第6集《豪赌的老总》。7月27日,学习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相关理论,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


8、针对没有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政策,建立系统学习计划的问题。


(1)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结合《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分为十三个专题,将依法治国理论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学习,要求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要任务和具体改革措施,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名党组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系统学习。


(2)系统组织依法治国理论学习。7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系统进行学习。


(3)组织相关知识测试。7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就《纲要》相关学习内容考试;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就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进行考试,检查学习效果。


(4)丰富学习形式。撰写个人心得体会,提高学习效果。目前,法制办干部撰写学习新党章心得体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心得体会共34份。


(5)组织交流讨论。8月3日,第一、二党小组围绕新党章学习心得,召开党小组会进行交流讨论,每名党员都进行发言。


9、针对专题教育活动走过场。“三严三实”活动开展不严肃认真的问题。


(1)7月26日,办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三严三实”活动开展不严肃认真的问题,党组对“三严三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党组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活动开展方式单一、重理论轻调研实践、重制度建设轻督导检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分析。


(2)6月19日,制定《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办开展“学习新思想,改革再出发,开放迈新步,发展高质量”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通过解放思想提高站位,以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服务扬州高质量发展目标,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荡涤清除与新时代要求不相符、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真正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升华认识中提高站位,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助力。


(3)6月28日、29日、30日厉海涛副主任、徐晓明副主任、苏满满主任分别同相关处室干部到孙桥村、昭关坝村、红岭村走访,实地了解结对帮扶对象,每名党组成员认真撰写民情日记。


10、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1)专题学习。6月15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相关内容。6月29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每位党员分别撰写学习新党章的心得体会,8月3日,第一、二党小组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与会党员逐一交流学习心得。


(2)更新党建园地内容。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对行政复议中心办公点的党建学习园地的内容进行更新,主要对党建活动、党员心得体会、党支部机构情况等进行重新更新。


(3)组织测试。7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新党章和十九大精神相关知识测试。


11、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的问题。


(1)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自觉,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扭转“重业务轻思想”的错误导向,办党组书记与党支部书记签订了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状,要求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2)建立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作为一个专题列入党组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7月26日,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党组会上,讨论了我办意识形态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要求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今年以来,积极在《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发布》等我市主流媒体上对外宣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成效,共宣传8次,江苏政府法制网采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90余篇。


(4)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6月19日,成立扬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络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两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处(局)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全办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对我办网站进行检查清理,严格审查信息内容,重点对意识形态方面的文件进行认真核查,同时增加意识形态相关方面的内容,截至目前,今年更新各类信息240余篇,未出现因错误被上级通报情形。主动在网站“法制研讨”栏增加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的内容,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目前更新内容为4篇,分别为“意识形态工作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的四个着力点”“意识形态工作要凝民心聚共识”“习近平带领我们走过的这不平凡五年—意识形态工作篇”。


(5)强化对外出讲课内容的审查。进一步完善我办外出讲课规定,对外出讲课人员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所讲内容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要求。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


12、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6月15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相关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主要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个责任”清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各党组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发言剖析,主要还是党组重视不够,相关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政策不够熟悉,明确今后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的程序进行,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洁情况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未位发言制度。


(2)7月18日,徐晓明副主任组织秘书处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主要学习了《公务员法》《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暂行意见》。明确要求秘书处相关人员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政策文件的学习,多向上级组织、人社部门请教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政策规定,今后每次选拔任用干部,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必经程序,及时归档材料。


13、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1)7月24日,徐晓明副主任召集秘书处人员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干部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进行分析,认真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是关于干部成长经历和个人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查找原因,主要是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相关人员对干部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够了解。


(2)清理完善干部档案。对现有的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整理,补齐所有人员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共整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等材料52份。


(3)完善干部选拔资料。按照“一人一册”的要求,对2015年来提拔干部的档案进行整理,完善相关材料。共整理黄金龙、胡俊、刁仁军、夏建峰、杜阳、顾佳泉等6名中层干部任免相关材料62份,及时进行归档。


(4)完善干部档案资料的保管,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设置专门干部档案资料保管室,配备保险柜、防火设备。


14、针对未能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观念”的问题。


(1)6月1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明确要求健全组织生活、划分党小组、按时缴纳党费、丰富支部活动、强化老干部党员的管理等事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党支部分别于4月4日、4月16日、6月19日、6月25日、7月4日、7月16日共召开6次支委会,分别研究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党小组划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事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


(3)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想信念教育。为让党员干部直面感受老一辈革命家艰难曲折的光辉历程,接受党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井冈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想信念教育培训。通过参观学习、实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让每个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心灵上受到了震撼、思想上得到了洗礼、精神上受到了鼓舞,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宗旨意识,锤炼了党性修养,坚定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4)6月27日,印发《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制定学习计划表,每月安排学习内容。在我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中,党建工作单独以“从严从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各项工作”作为一大项工作进行表述,重点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总结。


15、针对支部基础作用缺失,党组对支部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办党组3名成员分别编入3个党小组,7月2日、3日,各党小组推荐党小组长,8月3日,第一、二党小组交流新《党章》学习心得。


(2)制定党建工作计划。7月,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支部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逐月排出党建学习计划表,在全办营造一级领着一级学、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


(3)重新购制“四本一簿”,完善学习记录。


(4)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从2018年4月起,为每名退休党员订阅《支部生活》杂志。


16、针对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1)重新划分党小组。6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重新对支部委员分工、党小组划分进行明确。目前,我办共有22名共产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根据我办党员的办公地点和人员性质,将全体党员分成三个党小组,3名领导干部分别加入3个党小组,并由各党小组选出3名党小组长,负责日常党小组工作。


(2)明确分工。将党支部组织结构和党小组分工情况,制作成图表,每名党员一份,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明确。


1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执行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制度,杜绝将全办会议与支部会议放在一起召开;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共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党小组会2次,上党课1次。


(2)坚持党组成员上党课制度。7月6日,党组书记苏满满同志为全办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学习新《党章》,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党课。根据安排,厉海涛、徐晓明副主任将分别在8月、9月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


18、针对党员身份意识不强的问题。


6月20日,厉海涛副主任组织在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办公的工作人员就“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活动进行讨论,就受理中心如何更好地为前来复议投诉的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大家建言献计,要求全体窗口人员着装整洁、言语文明、服务周到,为当事人提供复议格式文书,同时明确要求行政复议中心窗口党员全部佩戴党徽。目前,行政复议中心窗口党员已全部佩戴党徽上岗,窗口配备了复议格式文书,提供茶水和休息场所。


19、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6月25日,经党支部研究,从7月份开始,所有党员按月缴纳党费。目前,已明确规定每月10号前,每名党员自觉将党费交至各党小组长,党支部汇总后上缴机关工委账户。


20、针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淡薄,长期忽视党员发展工作的问题。


(1)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长期忽视党员发展工作”的问题,6月19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认真反思。全体支委委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了解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2)支部委员与2009年下半年到办工作的杜阳、葛辕2名有入党意愿的同志进行谈话,了解她们目前实际情况;支部书记亦分别找她们谈心谈话,要求端正入党动机,积极争取早日入党。


(3)6月25日,党支部专题研究2名同志的培养问题,经请示市级机关工委,将杜阳、葛辕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为每人安排2名老党员作为培养人。7月4日,支部集中与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人进行谈话,明确相关要求。目前,2名入党积极分子正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严格规范有序进行。


(四)纠正“四风”不彻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


21、针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的问题。


(1)接到巡察整改意见后,6月6日,党组书记苏满满同志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和秘书处进行研究,弄清具体超标的人员和办公用房,拿出解决方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我办请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对行政复议中心的办公室用房进行测量,对目前在行政复议中心工作的9名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调整,每间办公室安排3名同志,人均办公室面积6.8平方米,符合人均不超过9平方米的规定。


(2)在清理行政复议中心办公室用房的同时,我办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对在市政府西大院办公室的用房也同时进行清理,重新调整科以下干部(包括法律顾问助理)的办公室,目前每间办公室面积仅有14平方米,经研究决定,每间办公室安排2名同志。清理工作已于6月8日前全部完成,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已全部到位。


(3)8月20日,我办对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辅助用房和服务用房再次进行检查核实,将二楼审理室(二)和活动室移交市人大办公室管理使用。


22、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制定出台《市政府法制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的流程、要求进行明确。


(2)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相关规定。7月27日,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全文、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中共扬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二十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商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6月28日,徐晓明副主任组织秘书处和财务相关人员专门学习有关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3)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回头看”。对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清查,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我办“公务接待费”共计6640元,分别是省法制办来扬调研接待费用1265元、湖南衡阳法制办来扬调研接待费用2556元、省法制办来扬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问题调研接待费用2819元。均有派出单位公函、客情报告单、财务票据单、公务卡刷卡回单和接待清单,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同时,要求全办人员公务接待必须按照规范流程,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操作规范中“三单一函”的要求,坚持一事一结,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


(4)按规定列支会议费用。明确要求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严禁在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经自查,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办公费共计44283元,分别是用于办公用品采购、打印复印机维修耗材费用、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书籍、订阅党报党刊、2018年城镇垃圾处理费等办公费用。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会议费合计11829元。分别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8884元、全市政府法制系统一季度工作交流会1729元、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座谈会1216元。


23、针对撰写学习、工作材料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1)7月16日,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对党员学习、撰写学习笔记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各支部委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还是支部抓工作要求不严,没有对党员学习笔记本进行认真检查,平时也没有及时提醒大家注意记录。经支部委会研究,决定每年底由唐宗明、黄金龙2名支部委员对每名党员的学习笔记本进行检查,如发现找人代写代补或突击补记的现象,将由党支部书记找其谈话。


(2)8月3日,召开党小组会,讨论学习笔记找人代写的问题,严禁找人代写代补。为每名工作人员配置学习笔记本,坚持专本专用。


(3)今年上半年的各处局工作总结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对行政复议处工作总结进行重点查看。


24、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1)组织开展工作调研。7月5日,苏满满主任和厉海涛副主任赴高邮法制办就征地拆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工作调研,与高邮、宝应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和征地拆迁一线的同志座谈讨论。7月12日,围绕《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程到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实地走访调研金色百汇农贸市场和瘦西湖农贸市场,并2次就该条例召开调研座谈会。7月13日,就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


(2)组织学习先进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经验。7月17日-21日,厉海涛副主任带复议处、行规处、监督局、协调处以及宝应、邗江法制办负责人赴长春、沈阳法制办进行工作调研,主要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检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内容开展调研,调研结束后,撰写调研报告3篇。


(五)执纪监督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力。


25、针对财经纪律执行较松散的问题。


(1)严格劳务费支出。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劳务费的发放。经自查,2018年1-7月共发放劳务费11300元。分别是4月20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劳务费2600元,其中,11人为100元/人,5人300元/人(市区外)。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费7200元;档案归档整理扫描费1500元。


(2)严格劳务费打卡制度。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未发生现金发放的问题,所有劳务费用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至实际收款人银行卡。培训讲课费、评审费等劳务费一次收入超过800元,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针对违规使用外购票据的问题。


(1)立即停止使用自购收据。财务人员主动到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进行了学习,领购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2018年7月1日起使用的新版“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对未使用完的票据进行了“作废”封存处理。


(3)近期安排财务人员进行了“2018年第一期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专题培训”、“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相关培训及学习。


27、针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对审计后“接待费、会议费规定执行不严、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接待清单”等问题进行自查,今年共发生公务接待3次,均已严格按照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2016“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16〕17号)中“公务、商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依据公函、分级报批、清单实施、备案监督)”执行。自2018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30人及以下会议,在本办行政复议场所会议室举行。会议费严格执行扬财行〔2017〕20号和扬办发〔2014〕53号文件精神。


(2)7月27日,组织全办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商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报销手续。


(六)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28、针对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


(1)4月9日,印发《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2)根据巡察组即知即改通知的要求,4月13日,召开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观看了《扬州市2017年廉政教育片》,党组书记苏满满同志与党组成员及各处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3)7月2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对今年以来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确保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4)7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八项规定的相关文件以及党的六大纪律及其规定。


29、针对重点领域廉政监管不力的问题。


(1)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6月12日,徐晓明副主任与秘书处召开专题分析会,分析我办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相关人员思想不够重视,缺少招投标方面的经验,对相关问题没有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导致在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程序不规范,今后凡是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重新选择定点印刷企业。6月7日,徐晓明副主任与秘书处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指出其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严格,并要求立即更换印刷企业。我办对照政府采购定点目录,自7月起,重新确定“扬州机关彩印中心”为我办印刷定点企业。


(3)今后涉及维修及工程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我办对正在采购的7台办公电脑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徐晓明副主任为组长,唐宗明、黄金龙、胡俊、陆忠珍、陆宝祥为成员。经过制定采购方案、明确产品技术参数、确定报价供应商、报价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初步提出采购意向供应商,待党组研究确定。


(4)严格办公用品的采购程序,明确要求办公用品必须在政府定点企业采购。对于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的办公用品,要成立专门的采购小组,进行公开竞争,在定点的供应商名单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进行报价,再咨询政府采购中心相关物品参数和价格,最后由党组会研究决定。


30、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1)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重点对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立法出台后的执行情况进行党风廉政风险排查。


(2)规范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自查报告,自我排查的问题要超过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3)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5月11日,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观扬州家风展示馆。6月29日,组织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录》廉政教育片。


(4)组织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局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活动。7月18日,厉海涛、徐晓明两位副主任与所有分管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谈话活动,对党风廉政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以钉钉子的精神,驰而不息地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办党组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坚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新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党组“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当好“班长”负好责。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盯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不松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年底前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特别是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明确提出的部门履职存在“开门诊”现象、专业队伍培养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不紧、重点领域廉政监管不力等问题,要制定长期整改落实方案,防止搞变通、走形式,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持之以恒地转变作风。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针对巡察整改中提出的推进大政方针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力等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要通过建立制度规定,固化巡察整改成果。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结合起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落实、规范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政府立法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以系统化思维、创新性举措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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