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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儿媳名字需要多少钱(房产证上加儿媳妇名字需要多少钱)


老俩口急的呀,担心儿子将来离婚了,儿媳分走一半,这可是他俩辛苦一辈子攒下的血汗钱,老俩口说,这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没经过他们同意,怎么能加上儿媳名字?要我帮他们给撤销了。


能不能撤销?我们一步步来分析。


第一,房子属于谁?


虽然房款300多万全都由父母出资,该款项在没有证据表明是借款的情况下,视为父母对儿子的赠与,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该房产即为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4条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儿子不经父母同意,能在房产证上加儿媳名吗?


儿子在婚前房产上加上儿媳名字,视为儿子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给其配偶,因儿子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儿子完全能够在不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将属于自己房子赠与给配偶,即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的名字。



第三,父母能撤销加名行为吗?


通常情况下不能。


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赠与行为即完成,在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况的,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撤销。



父母倾尽所有买房赠与给子女,如果子女婚姻幸福,加上儿媳或者女婿名字又何妨?如果子女婚姻不幸,因婚变导致大半辈子心血流失一大半,是父母所不希望的。


父母如何未雨绸缪,保障自身权利呢?


第一,父母要有控制权,那尽可能不要把房产完全登记在子女名下,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自己享有1%的份额,以1%的所有权掌握100%的控制权。


第二,如果一定要完全赠与给子女,建议签署一个书面的附条件赠与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只赠与给子女一方,与其配偶无关,子女未经父母同意,不得擅自处置房产,不遵守约定的,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这样就限制了子女擅自加上配偶名字的情况。


第三,父母可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约定居住期限,并及时在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样即便父母不享有房屋产权,也能在老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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