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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营业税优惠(房屋买卖增值税优惠政策)



2月19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全文如下: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7日


浙江新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的契税税率按3%执行;对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宅,契税税率按1%执行;对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宅,契税税率按1.5%执行;对个人购买的非家庭唯一住宅,契税税率按3%执行。


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普通住宅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以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70年产权到期,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


房贷首付比例后降低后,“70年产权到期,我们的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的问题备受关注。对此,小编特地向理财老师请教,给大家做出解答。


1


产权年限如何划分?


这个问题,首先要从房子和土地的关系说起。在中国,土地有两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般我们说的产权40年、50年、70年的房子,都是建造在国有土地上的。不管是40、50还是70年,都是开发商向国家缴纳了一笔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年份不同是因为土地的用途不同。而造在这些土地上的房子呢,卖给个人后则属于个人。



2


土地的使用年限从哪天算起?


一般从开发商拿到土地批租权到销售、再到搬进去,中间肯定会隔着几年的。如果你买了一间房,小区的土地批租权是2010年拿到的,开发商2013年开始卖房,今年你才搬进去,那么这个70年期限是从2010年开始算起。有的小区分多次建造出售,比如一期、二期、三期,道理也是一样的。


3


小产权房和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小产权的意思,就是房子下面的那块地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一种情况是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另外还有一类就是经济适用房。由于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因此房屋的相应产权受到一定限制。比如有一个村在集体土地上造房,造完后可以在同村人之间买卖,但如果卖给其他人,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4


使用期限到后国家会收回土地吗?


土地有使用期限,会有到期一说,而房子就算在70年后还是属于你的。不过把土地和房子分割开来,这一份归我,那一份归你显然不现实。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大概的方向不会超出这两个框架。


❶房屋业主再重新缴土地出让金,相当于“续租”。小区土地到期后,业主联名提出再交一份土地出让金,和国家达成新的协议,就可以安心继续住下去。这种处理方式其实可以参考农村的联产土地承包责任制。


❷国家连同土地和房子一起收回(这个方案可能性很小)。土地属于无偿收回,而房子是属于个人的,国家会给予补偿,这种情况会类似于拆迁安置。



5


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会很贵吗?


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首次“出租”给开发商做商业开发以及“续租”给个人业主,可能会区别对待。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会以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和到期周围同情况地区的土地出让金做一个比对,补上差价。另外一种情况,则是按照当时土地市价一定比例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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