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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于7月9日作出如下处罚。
漪汾街支行
被处罚单位:光大银行太原漪汾街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梁峰,被处罚个人:王涛。
处罚决定:对光大银行太原漪汾街支行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对王涛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管理不尽职。
解放南路支行
被处罚单位:光大银行太原解放南路支行(原五一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铮,被处罚个人:梁元。
处罚决定:对光大银行太原解放南路支行(原五一路支行)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对梁元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同业投资投向管理不力。
双塔西街支行
被处罚单位: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白军霞;被处罚个人:刘红清。
处罚决定:对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对刘红清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管理不尽职。
肖墙路支行
被处罚单位:晋商银行太原肖墙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白文平。
处罚决定:对晋商银行太原肖墙路支行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责令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迎泽东大街支行
被处罚单位:晋商银行太原迎泽东大街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圣野,被处罚个人:王凯。
处罚决定:对晋商银行太原迎泽东大街支行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对王凯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马家庄支行
被处罚单位:山西娄烦农商行马家庄支行(原娄烦县联社马家庄信用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变青,被处罚个人:王旭生、李燕军、段永军。
处罚决定:对山西娄烦农商行马家庄支行(原娄烦县联社马家庄信用社)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禁止王旭生、李燕军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段永军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前调查不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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