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品牌和广告语的实践翻译中译者实际上在从事一种再创作,尽可能地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挖掘商品表征和译语文化上的相似特征,尽可能向译语文化贴近。因此,这类翻译可以说是“文字翻译“加“文化翻译“。“文字翻译“指在翻译商标和广告语时,一采用音译,二用意译,三是音意结合,第三种尤为普遍。“文化翻译“指在文字翻译基础上贴近并融合译语文化的习惯甚至有时专门服务于某一特殊的客户群体。以下从商标和广告语的翻译中阐述一些技巧的运用。
请看一些外国商标和广告语:
外国商标
1.Benz奔驰
2.BMW宝马
3.Safeguard舒肤佳
4.Lancome兰蔻化妆品
5.Rejoice飘柔
6.Pepsi百事
7.Pond‘s旁氏
8.Gillette吉列
9.Adidas阿迪达斯
10.Coca-Cola可口可乐
11.Canon佳能
12.Ritz乐之
13.Lux力士
14.Longines浪琴表
15.Head&Shoulder海飞丝
16.Porsche保时捷
17.Sharp夏普
18.Ports宝姿
这些精彩的翻译只是从众多广告翻译直节选出来的,都体现了译者的独巨匠心,充分展现了商品的特色。但也有一些失败的例子。有的饮料在进入外国市场前没考虑发音和文化的影响,结果闹出了笑话。有的饮料叫“psshitt“(听起来像shit)Sic(很像Sick)这样的商品如何在英语国家卖得出去?有的电脑名字直译为Dragon令西方人有些害怕。同一品牌的汽车在美国叫Rabbit行得通,而在英国却不行,最后改叫Golf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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