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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地产交收税收政策(西安市房价调控政策和税收)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后文简称“《契税法》”)正式实施!


早在2020年《契税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时,市场就传出“契税要涨”的谣言,尽管当时已被证伪,但至今关于契税要涨的传言仍旧不断。



01


税率未变 优惠继续延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施行之前,我国施行的是《契税暂行条例》,此条例于1997年发布,实施已近24年。


两者对比,《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是3%-5%,《契税法》法定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只是表述区别而已,税率没有任何变动。



而关于《契税法》实施后税率是否会涨,税务窗口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未收到关于房产契税会上涨的任何通知,购房者大可不必焦虑!


《契税法》中第三条条例中还提到: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换句话说,中央给出的3%-5%也仅供参考,各地如何实施,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然后向上级备案,这类似于楼市调控里“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的表述。


现行《契税法》下,西安住宅契税征收标准如下:



关于以上优惠政策,西安市将继续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契税优惠,并不会因为《契税法》的施行有任何变化。


02


减税降负 免征契税条件放宽


《契税法》内容基本平移了《契税暂行条例》,没有加重契税税率,反而免除了部分人群、特殊动机的税率,免征条件进一步放宽,实施精准“减税降负”。



重点要提到的是,自2021年9月1日起,以下情况也免征契税:


夫妻之间、法定继承人等合法继承的房产免征契税。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该公告也将自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其中明确,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与此同时,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也免征契税。


房屋契税对于大部分购房者而言,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那些在如今的高房价之下,挤破头进入楼市的刚需客群。


在现行税率下,按首套100㎡,单价15000元/㎡计算,优惠后要缴纳的契税是22500元;如果按优惠前3%来征收,契税将近50000元,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这些钱都足以为家里添几个大件了。


《契税法》实施税率未涨是好事,但进一步减轻契税税负才是一项真正利民的措施,在“房住不炒”的大框架下,实施精准降负,保障那些真正有购房需求的刚需置业者。


03


线上契税缴纳渠道已开通


目前,契税缴纳已经可以线上办理!但前提是,开发商将业主信息上传至缴纳系统,所以目前仅适用于部分小区,现将缴纳途径整理如下:


办理范围:


1、自然人购买住宅类增量房(新房)缴纳契税;


2、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买卖住宅类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双方缴纳税费;


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规定,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因此特别提醒您,房屋产权证时间满2年或满5年,享受税收优惠的可在网上办理;如果房产证时间未满2年或未满5年,但是契税完税证明时间满2年或满5年,享受税收优惠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3、根据部门数据共享情况分地市、分区域开通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功能,已开通的地区在电子税务局中有提示。


办理途径:


途径一:“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纳税服务】--【房产交易办税】,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或注册成功后即可办理。


途径二:PC端办理


进入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首页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以自然人注册和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房产交易申报】。


温馨提示:


1、如果系统无法查询到您的房屋交易信息或信息有误,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4、缴纳完毕后,请您记得将契税完税凭证交给小区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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