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深圳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养老金调整受益人群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
据介绍,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加发45元。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予以照顾,其中包括对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元。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此外,在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方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深圳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深圳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
据悉,此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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