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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来了!大病医疗额度一年8万……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0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名词解释:

学前教育:年满三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注意事项:

父母可选择其中一方按100%扣除;也可由父母双方分别按50%扣除

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需留存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

0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赞找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本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的,可由父母扣除,也可由本人扣除。

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

0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按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注意事项:

请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报大病医疗扣除。由于大病医疗扣除需要累计计算个人全年发生的医疗支出自行负担金额,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结束后才能申报享受。

留存备查资料:

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或复印件)等资料

0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夫妻双方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

留存备查资料: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0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是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名词解释:

主要工作城市:纳税人任职受雇的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留存备查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0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规定: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人分摊不能超过1000元。

名词解释:

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及子女均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作为一个上班族

如何通过申领表格

填报来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

相关表格有哪些内容?

如何填写?

不愿意让单位知道某些隐私的人怎么办?

解答来了!

1.我有扣除项,如何让税务部门知晓?

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个人有几种办理途径?

两种:一是由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含什么信息?

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

4.如何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有三种方式:1、可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2、在单位领取;3、可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5.纸质填表比较麻烦,如何直接填写电子版?

可向单位索要,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

6.我选择单位代扣,填写好表格后,是否需要其他流程?

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7.计税以年为单位综合,工薪族每月如何缴个税?

采用累计扣税法,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8.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9.个人不愿意单位掌握相关隐私信息,怎么办?

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0.个人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其他收入,又该怎么办?

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为您释疑:每年3月至6月汇算清缴

从2019年开始,除大病医疗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职工均可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时,个人需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比照“三险一金”扣除模式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部门还解释,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另外,所有大病医疗扣除不能不由单位代扣。

新政规定,自2020年起,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集中办理期。具体来说,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市民可把大病医疗支出项目、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全部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届时再进行扣除。

另外,对于虚假申报骗取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部门将采取事后抽查方式对市民进行检查和纠正。税务机关发现市民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帮您算账: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明年1月起该职工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与赡养老人2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明年前三个月为例,其每月个税应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更高档次的10%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换言之,其1、2、3月将分别预缴个税555元、625元和1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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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号“保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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