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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解读(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明确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明晰国家机关普法具体任务,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黔法宣办〔2018〕13号)要求,现将省直相关部门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按照《贵州省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省直相关国家机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的法律需求,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履职需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含党内法规等),制定了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对象、目标、方式载体、实施步骤以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等。普法责任清单包括共性普法内容和个性普法内容。共性普法内容主要指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个性普法内容主要指国家机关结合自身职能,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等需广泛宣传的部门法律法规。现将2018年度省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公布如下:


(一)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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