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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成都市罚没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好戏 赵顺清 绘


随着“打虎拍蝇”反腐斗争的逐步深入,腐败分子违法违纪财物被依法罚没的情况越来越多,此外一些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纪被依法罚没的财物,其去向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今《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对此作出明确交代,既规定了执法机关“出具合法凭据”的责任,又明确了每年公布罚没财物的处置情况和罚没收入情况,这就满足了人们要求罚没财物去向透明的诉求。


贵州 辛呈


依法行政就是阳光行政


出台《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要求执法机关和财政部门,把每年罚没财物处置情况和罚没收入情况,分别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公众可以很好地监督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对罚没财物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及罚没财物去向的合理合法性。这不仅是满足了公众的监督权、知情权,更是让执法部门将罚没这一行为处于规范透明的状态下,使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以及罚没财物都进入到法治轨道中。所以,出台此《办法》可以改变现实中民众对一些执法者罚没财物不合法、乱罚没的质疑。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罚没财物处置和罚没收入的情况,算是对罚没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留下了重要的说明依据。在质疑面前,有利于质疑者去查证,避免不合理、不合法的质疑给执法部门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出台《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就是要将罚没财物的处置和收入情况,以及罚没财物的去向,置于阳光下,倒逼罚没行为更加规范。


贵州 吴礼建


对执法者也是一种保护


为有效杜绝罚没物资管理漏洞和罚没物资处理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我省执法机关和财政部门每年将分别向社会公布罚没财物处置情况和罚没收入情况,这对执法者而言,也是一种保护。


关于违法违纪被罚没的财物去向,公众一直云里雾里。要求执法机关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这也是合理要求。我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实施,表面上看好像是“束缚”了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者动用罚没物资的“自由”,实际上是为他们戴上了一道“护身符”,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以罚养人”模式,以及截留、私分的“执法怪胎”现象,帮助其绷紧拒腐防腐思想这根弦,远离“腐败危险区”,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贵州 周家和


公布罚没财物


是有力的监督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执法机关依法罚没的财物,其最终去向往往都只在机关内部予以公示,这种处理方式在程序上虽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可是,它却在普通民众与执法机关之间产生了信息获得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最大后果,便是会大面积引发民众对罚没财物处理的恶意联想。


于此来看,每年公布罚没财物,它首先打破的应是民众与执法机关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等。而这种局面的改变,既可以让民众在短时间内知晓罚没财物的最终去向,进而打消自己心中的恶意想象,还可以让执法机关在这“无声”的信息公开中证明自己的清白。


更重要的是,公布罚没财物,其实也是民众对执法机关执法方式的一种有力监督。表面上看,公布的所有信息,都只是标明了财物的最终去向,可实质里,民众却可以从这些信息中看到执法机关处理这些财物的程序是否规范,其给出的相关处理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这样的监督,其实也在倒逼着执法部门对罚没财物给出最科学、最合理的处置决定。 四川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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