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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明细情况(银行开户行明细是什么意思)

最近在恢复执行的案件中发现,法院虽然有强制力,但执行案件毕竟属于民事纠纷,执行力度有限。虽然法院明面上有一个专门查询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状况,但并不是所有的财产执行系统都能清晰可见,也就是说部分财产线索无法准确作出查询,还有一部分财产是根本无法查询的。比如,法院只能看到余额,无法看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明细,就无法知道被执行人所有的资金往来等。


这里,我们先看看终本前和终本后的区别


一、案件终本前,查询系统可以精准查询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现金账户有无存款房屋车辆、股票保险,工商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余额等。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都会随即进行冻结划扣。相反,如果没有,很大的几率是终本。


如果查询系统里法官告知未查控到被执行人任何执行财产,且申请人有足够理由和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的,可向执行法官申请查询账户明细去判断被执行人是否逃避转移财产(已婚的可查询配偶)。


二、案件终本后,一般在案件终本后,被执行人前1-2年是比较谨慎的,他使用的银行账户都不会是他本人,就算被执行人使用本人银行卡法院也是无法实时查控,系统更不会提醒被执行人某天买了车买了房。


虽然在第一次申请执行中,暂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会终本,相当于已经暂时放弃查询/执行了。但任何人包括执行法官也不敢笃定被执行人日后不会有财产。所以在终本后,每6个月,申请人需要自己向法院申请查控一次(每查询一次申请人自己一定要记录好每一次的查询结果,细化记录到每次银行卡的余额)。


都没有财产了,查控一次到底有没作用呢?


答案:有,非常有作用(申请简单,不复杂)


为什么?简单点说是案件终本后需要申请人自己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过法院核实后就能顺利恢复执行。在一定的时间内查询一次就是搜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一种途径,也是能不能恢复执行的关键。


恢复执行后提醒:既然能恢复那就是法院也认可了被执行人有财产,被执行人有财产,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涉嫌拒不履行裁判罪(下次单独说拒执罪,目前我在申请中)。这个时候申请人要积极地配合执行法官冻结查封财产并执行,以防有其他的案件突然参与进来降低执行的速度。


相反,如果不能恢复执行,那就是说明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作为申请人也不用紧追不舍,给他们一点时间挣钱。但对于有钱不还毫无履行态度的被执行人,一旦掌握财产和足够证据,不要太佛系,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法律不允许任何人挑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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