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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4〕50号(国发2004年20号文件作废了吗)


接收国务院有关部委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项,包括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等。


衔接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8项,审批权在国家部委或属于特定地区审批的事项24项。具体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将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改为后置审批,省物价局对应将乙级、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改为后置审批;商务部或省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将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省商务厅对应将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改为后置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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