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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需要抵消内部交易


会上,有媒体提问:信用体系建设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流通效率具转有重要支撑作用,请问目前我国流通领域社会信用建设方面的进展如何?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提高流通领域信用保障水平?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成本法司长张国华表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调整也是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流通效率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方面,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日趋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总赋码数超过1.5亿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信用中国”网站日点击量超过2亿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抵消等平台,在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形成。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广泛应用,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37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交易制。交通运输、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10多个部门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实施信用承诺制,办理时间大幅缩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推动交通运内部输、水利、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大大提高了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张国华需要表示,下一步,将聚焦解决“市场诚信不足、合同纠纷多、拖欠货款常有发生”等问题,采取两方面措施,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对现代流通体系的支撑作用。


二是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推进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入法,推动相关追溯领域建立全程追溯系统,加快追溯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推广工作。拓展追溯系统应用,鼓励追溯体系建设主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加强追溯数据安全保障,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


张国华表示,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在《规划》中设置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提升行动”、“信用承诺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两大行动,以发挥追溯系统积极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厚权益法植诚信为本的商业文化,提高流通领域的信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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