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拉林邮政储蓄银行卡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卡的开户行)

■ 拉林多欢站



在五常境内,有志书记载的驿站只有拉林多欢站与五常站,而五常站设立时间较晚,初设于光绪七年(1881年)。


拉林多欢站(即今红旗满族乡多欢屯),东距拉林镇7.5公里,西距拉林河4公里,西北距东城子古城遗址12公里。自金代以来,一直是交通要道。《五常市地名考》记载:“本村有斡木火站遗址,斡木火站是古时京城通往阿拉楚喀等地的驿站。建于元至顺元年(1330年)。遗址位于村南1公里处,遗址面积为7000平方米(100米×70米)。”清乾隆九年(1744年),修建吉林乌拉至三姓驿道,在拉林地区设拉林多欢站。道光五年(1825年),辟拉林多欢站至双城堡驿路,为吉林乌拉至三姓驿道的支线。光绪七年(1881年),辟拉林多欢站至五常驿道,长120里,为吉林乌拉至三姓驿道的又一条支线。彼时拉林多欢站为吉林乌拉至三姓驿路上的交汇点。宣统元年(1909年),在五常、拉林城内设文报局,多欢站被裁撤,站丁归民籍。


拉林多欢站的位置、规模及编制,可见《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14页)中的记载:“拉林多欢站,在蒙古卡伦[1]站东(应为东北)八十里,北七十里萨库哩站。额设笔帖式一员,领催委官一员,站丁三十五名,马三十五匹,牛三十五只,西北七十里双城站,东(应为东南)一百二十里五常站。”


这段记述的蒙古卡伦站(今榆树市太安乡新站村,靠黑大路北侧)、萨库哩站(也作沙克哩站,俗名二道河子站,今阿城区双峰乡双兰村)与五常站(今五常镇)的方位有误。按今实际方位拉林多欢站在蒙古卡伦站东北方向,五常站应在拉林多欢站东南方向。


红旗满族乡多欢村(即拉林多欢站原所在地)沈启林摄于2015年10月2日


对照该书本节对萨库哩站记述:“萨库哩站,在拉林多欢站东七十里,北二十二里至阿拉楚喀城(今阿城区),东一百五十里至厅城(即滨州厅今宾县),南二十二里至古城店(今五常市兴隆乡古城村)双城厅界。”这里也出现方位之误,按今准确方位,萨库哩站在拉林多欢站北偏东方向。虽然方位有误,但人员编制、牲畜配备数量尚可做存证。


《五常县志·邮电》第372页记载:“乾隆九年(1744年)在今东城子附近设多欢站,额设笔帖式1员,领催委官1员,管理站务,设站丁35名。”牛马数不详。根据《五常市公路交通志·公路沿革·驿路》第33页记载,到光绪三十二年,多欢站的丁20名、马20匹、牛20头。笔帖式人名为常珍,户口总册为78户,392人。


驿站是清代以前供官府、兵部传递公文、军情的专设单位,具有今邮政、招待所职能。元代称为站赤。凡是在各省腹地所设的为驿(也称驿馆)。军报所设为站(即驿站)。吉林境内所设的为站,负责人称笔帖式,由吉林将军统管。各站的位置根据地理位置设定,每站距离大致三五十华里或百余华里不等,根据不同的地理状况设置、配置人员、马匹、耕牛及经费,年终核算上报。


据《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19页)记载:“凡置邮曰驿、曰站,各量其途冲僻而置。备其夫、马,与其经费,以供差,以驰报,岁终则题销。凡差给驿者,皆验以邮符,曰勘合,曰火牌。凡驿递验以火牌,定其迟速之限。”


凡是派遣传递公文、军情的凭证叫邮符。官府所用的邮符叫勘合,也叫勘票,兵部所发给的邮符叫火牌,也叫火票。驿站检验勘合或火牌,并根据其要求,按期规定递送期限,将送公文送到下一驿站。传递公文限日行三百里,紧急的公文要日行四百里、五百里、六百里不等。


清代规定,文武官员因差驰驿,由京都兵部、户部、刑部等颁发(部级或省级或部门)发给勘合与火牌,其格式类似于今空白介绍信。各省由兵部预先发给勘合,年底造册报兵部缴销。官驰驿者给以勘合,兵役驰驿者,给以火票。勘合与火票的管理颇为严格。据《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21页)记载:“康熙三十年题准,吉林给发勘合火牌各十张,专城副都统发给勘合火牌各三张。如有公事用过勘合火牌,年终将用过缘由、数目造册奏销。”


勘合或火票填注奉差官役姓名,并所给的夫马车船,禀给口粮数目。勘合除印在文本上面的固定行文之外,上有填写的部分,使用黑红两色分别填写,凡“行”“到”等,出发日期与所限的日期等均用朱笔。加盖始发衙署印信,沿途经过的地方要加盖印章,驿站查验无误,才能接待供应。


关于使用勘合或火票要求马递的公文,各驿站之间传递要填写排单。排单是公文传递路线及在中途到达驿站时刻的记录,也是责任追查的依据。由驿马递送公文,一份公文称为一角,有的一份一送,有的数份一次送。兵部加发火票的公文,沿途驿站凭火票接递,并在火票内粘贴排单,耽误时间或遗失公文要追责严处。


《清邮律》规定:凡铺兵递送公文,昼夜须行300里,稽留三刻笞二十,每三刻加一等,最多罪止笞五十。丢失和藏匿公文称为沉匿公文。按照清律例,凡沉匿平常公文一角马夫扙六十,每角加一等,达到一百为止。官员沉匿公文一角罚俸六月,二三角者罚俸一年,四五角者降一级使用,六七角者降二级留用,八九角者降一级调用,十角以上降两级调用。如沉匿军事机密文书者不计多少件,马夫杖六十,徒一年。提调、吏典杖一百,革役,司驿官革职,驿丁与马夫同。私拆公文和损坏公文都有相应的处罚,管理俱细,处罚严厉。


关于公文军报送达时限,《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22页)记载:“本章到京日期,吉林将军限十二日,伯都讷副都统限十五日,宁古塔副都统限十六日,三姓副都统限二十二日,阿拉楚喀副都统限二十三日。”“乾隆三十三年议准,凡议处案件……吉林将军衙门至京二千八百二十里,限二十九日。其行查公文限何日到省之处,即与封面上注明。咨覆各部公文,亦将限何日到京之处于封面上注明。于接到公文时按期核对。如有逾违,查系何处延迟,即将该处管官照例议处。”


据江汉力先生与姜劼敏两位先生所撰写的《尼什哈驿站拾零》记载,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辰时(1908年)吉林巡抚发给长寿县的三百里公文排单,内容有“沿途州县驿站官吏立即查照,将递到公文件数,时刻逐一注明,选派本役健马昼夜限行三百里,依限飞递,毋得片刻延误。”并要求“经过地方官府州县驿站官吏准此”。


此件驿送公文,从吉林将军衙门发出,经拉林多欢站到达长寿县(即今延寿县)。途径十二个驿站[2],行十二程,历时五天(120个小时)。排单所限时刻如下: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辰时自吉林省发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戌时到乌拉驿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丑时正刻到金珠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午时初三刻到舒兰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申时正三刻到登伊勒哲库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亥时到初三刻到登伊勒哲库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卯时正刻到蒙古卡伦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未时正刻到拉林多欢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戌时末刻到萨库里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午时末刻到蜚克图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戌时末刻到苇子沟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子时末刻到色勒佛特库站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未时末刻到马拨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卯时末刻到长寿县



从以上排单,可以窥见驿站递送公文严格的日程安排与时间要求,可知站丁昼夜不停,雨雪不误传递公文的艰辛。这是清代晚期由吉林乌拉城北路通往边外七镇之一的三姓城(今依兰县)驿路的部分驿站[3]。把上文排单发送邮件所到沿途各驿站规定到达的时间,及各驿站与现在对应的地名注释一下,即:



1908年5月22日早7点至9点,从今吉林市船营区河南街西端吉林将军府出发。


5月22日晚上7点到乌拉驿站,今吉林市龙潭区龙潭街道辖区哈密小区(里程不详)。


5月23日清晨2点到金珠驿站,今吉林市龙潭区金珠乡金珠村(50华里[4])。


5月23日中午12点45分到舒兰驿站,今吉林省舒兰县溪河乡舒兰村(60华里)。


5月23日下午4点45分到法特哈驿站,今吉林省舒兰县法特乡政府驻地(45华里)。


5月23日晚上9点45分到登伊勒哲库驿站,今吉林省榆树市秀水乡秀水村(45华里)。


5月24日早6点到蒙古卡伦驿站,今吉林省榆树县太安乡新站村(80华里)。


5月24日下午2点到拉林多欢驿站,今五常市红旗满族乡多欢村(70华里)。


5月24日晚上8点46分至21点之前到萨库里,今阿城区双峰乡双兰村(70华里)。


5月25日中午12点46分至13点之前到蜚克图,今阿城区蜚克图乡政府驻地(65华里)。


5月25日晚上8点46分至21点之前)到苇子沟,今宾县宾州镇政府驻地(55华里)。


5月25日12点46分至5月26日1点之前)到色勒佛特库站,今宾县宾安镇政府驻地(60华里)。


5月26日下午2点46分至3点之前)到马拨,此站未查明今址(里程不详)。


5月27日早6点46分至7点之前)到长寿县,今延寿县(里程不详)。



清代驿站除了传递衙署、兵部公文信件之外,还有进京贡品、银两、物资及押解犯人、接待过往涉公人护送,及对出征队伍的协助。此类过驿站所持的身份证明叫兵票,也叫兵牌。凡领有诏旨及关防敕印,解送银两,缎匹,铜斤,以押解人犯,旗员休致(退休),参革携眷回乡及病故扶梓,需要沿途派兵护送的,要执有兵票。沿途营房验明兵票后,按规定拨兵护送。


凡经过驿站的人员,驿站给予驿马、驿车、喂养马匹、人员吃住等,统称为给驿。一般都有详细规定和等级标准。清朝规定:“凡给驿各以其等”。特殊情况可按上级有权给驿机关的特殊批示,增加给驿标准,严格按其执行。给驿的标准在勘合与火票上都有注明。


据《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与《大清会典·事例》关于给驿的规定与标准,列举以下几例:


“武职官自京师升任至吉林,由部换给火票,沿途给车。吉林武职官及领催兵丁身故,吉林、拉林等处种地兵丁身故,其妻子移归京师者,均据将军勘合或火牌沿途给车。”(《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23页)


“刑部发遣吉林人犯,据兵部火票换给,移盛京将军,拨官兵解送。有妇女、老幼、残废者,据兵部火票换给,沿途给车。自吉林解往京师及各省人犯,据开原城守尉来文,移盛京将军,拨官兵解送。据各将军火票,沿途给予饮食。发往吉林人犯身故,其妻准回籍,据将军火票,沿途给驴,无驴给车。”(《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24页)


“顺治十八年(1661年)题准,往宁古塔将军等官员给车十辆,副都统等官八辆,参领等官六辆,佐领等官五辆,骁骑校等官三辆,甲兵一辆”。“康熙元年提准(规定),从宁古塔回来的将军给车五辆,副都统四辆,参领佐领三辆,骁骑校二辆,甲兵一辆”。(《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21页)


“奉差出京者陆(即陆路)给坐马、从马、引马、包马(驮马)、水(即水路)给船夫,水陆不兼支”,“惟学政者减马给夫”,“每马折给夫(跟从的脚夫)三名”。


“凡官奉差予禀给,兵役予口粮,出征官与奉差与奉官同,其带兵领队者于例得给驿外,加给车马驻防及移扎官兵俱给车,其沿途家口马匹给口粮草禾,如升调别省及升任回京者不给,若因事故回旗,仍按应得之数折给车价”。


“外任官奉旨驰驿者准给夫马,水陆都给船,不予禀给口粮,休致(即退休)回籍及赴任者不给驿人员,如奉旨驰驿者,亦照品级给驿,不予禀给口粮”。


“新满洲告假接眷准给驿马,其家口初次来京者准给车价”。


“打牲乌拉进送东珠官给骑驮,乃给口粮”。


“优拔贡生赴京朝考,均给马,官员阵王及在任在差病故者均给夫马”。


“凡引马及马按品级给予,文三品或武二品者,给马引二匹、包马四匹;文四品、五品、六品,武三品、四品、五品,引马一匹、包马二匹;文七品武六品以下引马各一匹,禀给多寡文武同”,“一品每日二钱,二品一钱八分,三品一钱六分,四五品一钱四分,六七品一钱二分,八品以下一钱”。


兵役口粮每人每日钱五分。官员的跟役各给马一匹,口粮一份。将军等级的官员往宁古塔去时过驿,在清朝各时期有所不同。


各驿站给驿还要填写加盖驿站公章的印票,作为双方按规定给驿及遵守驿规的凭证,驿站的公章彼时称为“图记”,图记由上级统一发放,用满、汉两种篆书文字竖刻站名。如“五常站图记”。(资料引自王铁锋主编《龙潭山文化之旅》)


可以看出,驿站的职能不只是递送官府的公文信件,还担负这对物流的护送、人员的接待与护送的职责,而且标准与要求也有



火票,作为清代驿递紧急公文的凭证,源于明代火牌,飞报军情时使用,万历三年(1575年),仿照牌式刊印成票,故称火票。


火票又分为兵部火票与将军火票,两种格式与内容也有所不同。清制,盛京兵部内所有勘合火牌,统由奉天将军衙门管理。镇守吉林、黑龙江两将军衙门飞递文书亦用火票,名为“将军火票”。《清会典事例·兵部卷》:“凡部臣有用,即咨将军衙门填给,其勘合火牌用完之日,该将军移咨兵部发给。”驿站管理至清代已臻于完善,并且管理极严,违反规定,均要治罪。


为吉林将军光绪三十二年送往直隶总督的火票与同治二年六月初十吉林将军送往四川总督火票各一份,通过对比,两张火票四周边边框火焰图案几乎相同,印制格式文字相同,但并非同版所引。后者规格为:宽65厘米,高78厘米,前者应亦相同。





■ 五常驿站



《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第914页)载:“五常站光绪七年(1881年)设,额设笔贴式一员,领催委官一员。站丁二十名,马二十匹,牛二十支。”《五常市交通公路志·公路沿革》(第40页)记载:五常站“与五常厅同在一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笔帖式一人,名为惠全,户口总册20户,115人。”


《五常县志·交通邮电·邮路》(第377页)载:“光绪十四年(1888年)将军希元曾奏言:‘五常站官房过少,不敷占用,且无墙院。……请按每站添建档房五间、仓房五间、住房五间、草棚二间、马棚五间、大门一间,周筑土墙七十八丈’。”


至宣统三年(1909年),五常县内设邮电局,驿站功能改变,始有官民通用邮路。此驿站位置无记载,笔者分析,原五常市邮政局(今建设大街741号中国联通公司院址)当为五常驿站原址。依据是:一是清代驿站选址应该地适其用。驿站饲养有马牛,接待过往公差等,便于驿马差人出入,应避开繁华商业区和嘈杂的居民区,彼时此地即僻静靠近西城门,又靠近府衙。二是朝代更迭原有官署有属于官产依然沿用。三是建国后至1995年邮政机构改革以前,五常邮政局一直延用前代用房在此地办公。四是今址院落周长与清代接近。据《五常县志》所载,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周筑土墙七十八丈”,换算为257.4延长米,今办公用房占地(不包括职工住宅楼),东西约66米,南北约70米,四周围墙约272米,与原光绪十四年(1888年)建围墙七十八丈,即257.4米也基本接近。


据85岁的五常县邮政局职工王德福介绍,1956年在邮局参加工作时,办公的砖房子是伪满日本人盖的,北面院外盖家属楼的地方原来都是菜地。清朝的驿站应该一直在这里。






[1]卡伦:据《历代职官表》第42页记载:“清制驻新疆之边防官由卡伦侍卫,卡伦即戍边之意。” 据《历代职官表》第103页记载:“于御营一二里外安设卡伦(守望处),立前锋旗,列帐守卫。”此处卡伦,也有岗哨之意。


[2]据《吉林通志·武备志·驿站》记载:由吉林乌拉站六十里至金珠额佛罗站,六十里至舒兰河站,五十里至法特哈站,五十里至腾额尔哲库站,五十里至蒙古站,八十里拉林多欢站。


[3]所经过的这些驿站名,由于满语与汉语译音出现的一音多字现象及俗称等差异,各书有所不同,一站多名较为常见。经核对《吉林通志》《五常市公路交通志》《龙潭山文化之旅》等书,例举驿站名称如下:乌拉驿,又称乌拉站、吉林乌拉站、尼什哈站、船厂;金珠驿,又称锦州俄佛罗站、金珠俄佛罗站、金珠额佛罗站、哲松站、金周额佛洛站;舒兰站,又称舒兰河站、书兰站;法特站,又称法特哈站、法特哈边门站、法他哈站。登伊勒哲库站,又称登额勒哲库站、腾额尔哲库站、秀水甸子站、登格尔哲库站;蒙古卡伦,又称蒙古站;萨库里站,又称沙克里站、后二道河子站、二道河子站;苇子沟站,又称围场站。色勒佛特库站,又称塞勒佛特库站、枷板站;马拨站,此站在宾县宾安镇至延寿县中间,未得确认今址。


[4]以下里程引自《五常市公路交通志》第2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